《深圳港绿色公约》启动 靠泊船舶转用低硫油
发表于 2015-04-15 15:51
目前,船舶排放已成为继机动车尾气污染、工业企业排放之后,大气污染的第三大来源。《深圳港绿色公约》旨在通过港口机械“油改电”、“油改气(LNG)”、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或低硫油等环保方式,减轻港口机械、靠泊深圳港的船舶所排放的空气污染物对深圳市及周边地区的空气质量的影响。
首批加入《深圳港绿色公约》的企业包括:盐田国际、赤湾集装箱、蛇口集装箱、大铲湾、妈湾电厂等5家港口企业,中海集运、中远集运、阳明海运、马士基、赫伯罗特船务、东方海外、达飞轮船等7家国际航运企业。
据介绍,现阶段,深圳港“绿色港口”的建设以节能减排为核心,重点开展岸电建设、低硫燃料、港内拖车“油改气”、龙门吊“油改电”、场内照明由高压钠灯改LED灯等项目,深圳市政府对此每年补贴2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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