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两渔船参与海上搜救贡献突出获国家奖励
发表于 2008-08-20 00:00
这是财政部和交通部自2007年9月联合颁布《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来,首次对参与特重大海上搜救行动的社会力量予以奖励。今天上午,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举行2006年度海上搜救突出贡献人员表彰会,“粤徐闻23005”渔船和“琼儋州06017”渔船分别获得3万元的奖励。
2006年2月7日早上6时30分,海南海事局接到报告:6时20分,临高渔船“琼临高10081”在琼州海峡中部水域与香港华球海运有限公司所属柬埔寨籍“华尊”轮发生碰撞,导致渔船船体漏水。这条船船长28米,船上共有13名船员,情况危急。接报后,海南海事局立即协调各方力量组织救助。上午7时,在附近作业的“徐闻23005”渔船克服能见度不良的困难,将13名落水渔民全部救起,送到“华尊”轮上,最终由“海巡1819”艇接回码头,移送医院治疗,13人全部脱险。
回忆起2年多前救人时的情景时,“粤徐闻23005”渔船上的渔民蔡康梁告诉记者,当时船上只有4个人,他们分工协作,由他下水救人。他记得,当时的浪有些大,有渔民受伤了不好救,但最后还是克服困难将遇险渔民全部救起来了。为了救人,“粤徐闻23005”直接经济损失6000多元,但是他们并没有在意,心里只有救人,而今天能受到国家的奖励也是他们没想过的。
与“粤徐闻23005”渔船一样,“琼儋州06017”渔船得知其它渔船有险情时,船员们的心里也只有2个字:救人。
2006年11月7日早上6时05分,载有12名船员的洋浦个体渔船“琼洋浦26037”在海南八所港西北方向约42海里处作业时,因船体遇大浪进水,渔船沉没之前渔民通过渔业高频报警,情况危急,急需救助。
海南省儋州市新州荣上居委会苏昌明所属“琼儋州06017”当时在海上作业,在高频上收到险情报警后,立即停止拖网作业,于6时30分第一个赶到现场。赶到时,他们发现“琼洋浦26037”已经处于半沉没状态,现场风疾浪高,遇险船舶的11名船员开始陆续跳海逃生,“琼儋州06017”立即投入紧张的救助行动,救起10名渔民。同时,渔船船长苏昌明向跟帮渔船、海南海事局和渔政部门报告。收到“琼儋州06017”的报警后,在周边海域的渔船“琼儋州06047”和“琼儋州06038”等9艘渔船先后赶来参与救助。9时30分,渔船“琼洋浦26037”沉没。“琼儋州06017”、“琼儋州06047”和“琼儋州06038”三艘最先赶到现场的渔船共救起11名渔民,其中“琼儋州06017”救起10名渔民。
海南海事局接到报警后,立即协调派出南海第一飞行队“B7304”直升机和中海油所属“南海拖209”轮前往救助,寻找失踪的1名渔民。我搜救中心派出的救助飞机和救助船舶抵达现场后,“琼儋州06017”依然留在现场继续搜寻失踪的1名渔民,到11月8日傍晚,才离开搜救现场。
海南海事局副局长张捷表示,目前我省海上搜救率为96%。如果没有渔民的参与,不可能达到这样高的搜救率。渔船参与救助的优势在于,渔船多且分散,无论哪里有船舶遇险,附近都有渔船能迅速赶往现场进行救助。同时,渔船船舷低,较大船而言易于救人。因此,渔船成为海南省海上搜救的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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