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AS修订案2014年7月1日起开始生效
发表于 2014-06-10 00:00
内容摘要:SOLAS修订案将于2014年7月生效。从7月1日起,“船上噪声等级规则”将对新建船舶强制实施;第III/17-1条规定修订案要求船舶必须制定营救落水人员的详细计划和程序;第II/-2/10条规定制定了船上每个消防小组须配备的双向便携式无线电话通讯设备的最低要求。
英国保赔协会(UK P&I Club)已经在其网站发布公告通知《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SOLAS)修订案将于2014年7月1日开始生效。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被认为是确保商船安全的最为重要的国际公约之一。泰坦尼克号沉船惨案后,《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于1914年首次被批准和采纳,随后《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四)修订案于1960年6月17日在伦敦签订。该公约于1965年5月26日开始生效,代表着使航运业规章制度现代化和与该行业的技术发展保持一致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在1974年,一个全新的《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获批,允许该公约能够在合适的时期内被修订和实施。现在成员国已经达成一致确定了该公约修订案的确切生效日期,除非仍有相当多的成员国对修订案表示反对。《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已经被多次更新和修订,如今即将生效的公约则被称之为《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订案)。
在2014年7月1日,《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将对新建船舶强制实施“船上噪声等级规则”。
新的《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II-1/3-12 规定将要求所有新建船舶须按照“船上噪声等级规则”标准来建造,以显著减少船上噪声、保护船上人员免受噪声干扰。“船上噪声等级规则”中制定了机械舱、操纵室、工作坊、居住舱室、和船上其它空间的最高噪声等级限制。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III/17-1条规定修订案要求船舶必须制定营救落水人员的详细计划和程序;以及营救落水人员的计划和程序的制定指南;以及关于《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III章中未制定的第III/17-1条规定实施要求的MSC决议。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关于消防措施的第II/-2/10条规定制定了船上每个消防小组须配备的双向便携式无线电话通讯设备的最低要求;关于指令,船上培训和演练的第II-2/15条规定修订案要求演练过程中须配备充电呼吸器瓶,且规定了备用充电气瓶的数量;第II-2/20条规定修订案制定了车辆,特殊种类和滚装货舱的固定灭火系统的保护要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附则修订案替换了所有的证书和设备记录格式,包括1988年议定书,和1987年议定书中的《货船结构安全证书》和《货船设备安全证书》格式的修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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