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员证新办或更新所需要材料
发表于 2008-06-10 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签发
说明:
1.已经基础信息采集的船员,红色部分材料无需提交。
2.在新系统中已有一年有效船员体检表的,在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时无需再次提交。
申请人申请发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1.办理船员证件工作单;
2.《海员证申请表》;
3.办理海员证批件;
4.《船员服务簿》或《渔业船员服务簿》及其复印件(必要时);
5.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仅初次申请时);
6.十二个内月的《海员体格检查表》(仅初次申请时);
7.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管理协议及其复印件;
8.政审批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公民出境的情形的证明;
9.适任证书或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必要时);
10.十二个月内的免冠正面半身头像白底彩色数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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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会船员提供办证服务,如有需要,敬请联系。
中国海员之家证件部
电话:025-58836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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