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须尽快转变海运发展模式
发表于 2013-08-22 00:00
当前,世界海运市场已由整体繁荣期进入新一轮漫长调整期,我国海运需求也将从高速增长转向稳定增长。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总经济师贾大山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专访时认为,发展环境变化要求必须调整海运发展模式,否则中国将沦为以沿海运输为主要支撑的海运大国。他建议,参照世界海运大国的经验,结合我国海运要素优势,创新形成中国特色海运发展模式,从而塑造海运核心竞争能力,逐步成为海运强国。
防止沦为沿海运输大国
中国经济时报:中国为什么需要调整海运发展政策?
贾大山: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海运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成为世界重要海运大国,这一成就是在1988年我国放弃货载保留政策以来到2010年海运市场整体处于较好的繁荣时期,我国外贸海运需求快速增长的环境下取得的。在原政策情况下,我国海运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经历了海运市场的波动。当前,调整政策既是维护国家安全、海洋权益的需要,又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首先,我国远洋运力增长是在自身外贸海运需求两位数增长背景下实现的,这一时代过去了。1990年到2010年,我国外贸海运需求年均增长14.1%,到2020年后增速将逐步下降为5%的水平。
其次,外贸海运需求增长没有有效转为海运发展动力。1990年到2010年,我国远洋运力年均增长6.6%,远低于我国外贸海运需求增长速度。增长的需求主要被其他国家或地区海运企业蚕食。若需求增速大幅度下降,而又不能改变被蚕食状况,我国远洋运力发展空间将丧失。
再次,我国可能沦为沿海运力支撑的海运大国。我国海运运力位居国际地位第4位,相当程度依赖沿海运力支撑,2010年沿海运力占我国海运运力比重已上升到46.8%。此外,我国海运业是在难得的市场繁荣期发展的,目前进入一轮衰退调整期,并且此轮海运市场衰退将持续较长时间。
我国长期将海运作为一般服务业来制定政策,在过去“苦日子短、好日子长”的市场环境下,我国海运业虽仍保持发展,但相当部分业务选择境外,导致税收流失。一旦恢复“苦日子长、好日子短”的本来面目,政策的欠缺以及对海运业的影响将全面显现。同时,由于海运企业选择境外发展,还使我国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面临核心服务要素的短缺。
海运业转型的方向
中国经济时报:就您看来,我国转变海运发展模式的目标有哪些?
贾大山:在发展模式上,海运产业要实现由粗放式发展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转变;在国际海运事务上,实现由国际规则、技术标准的跟随者向参与制定者转变;在创新发展上,由被动适应向成为最先进技术创造者和最优质服务提供者转变;在产业空间分布上,实现由国内沿海为主向国内沿海、远海和全球布局并重转变。
企业的发展要由规模推动向创新推动转变,逐步使创新成为企业的渴望;由“单独”参与国际竞争向与上下游企业共同协作,以产业链参与国际竞争转变;大型国际海运企业由跨国经营向跨国公司转变,由主要承担我国进出口货物向全球承运人转变,再由全球承运人向全球物流经营人的转变;大型码头公司由港口内区域垄断经营企业向有规模、有实力的跨地区国际码头运营商转变;海运企业经营由过度分散向适度集中转变,形成有规模、有实力的海运企业;由资本过度集中在海运业以及高度关联产业,向资本多元化转变,逐步实现经营效益由大起大落向可持续发展转变。
此外,还要转变政府职能。政府由水运发展的领航人、市场规则的创建人和中国海运与世界接轨的铺***,向战略政策“策划人”、社会功能“守夜人”、市场监督“裁判员”、公共服务“服务员”转变。
三大突破口
中国经济时报:您认为,我国应该如何转变海运发展模式?
贾大山:面对世界海运市场进入新一轮漫长调整期和我国海运需求增速减缓,我国当前应该以“调整结构、构筑海运产业链参与国际竞争、分类制定与国际接轨的海运政策”为转变海运发展方式的三大突破口,塑造海运核心竞争能力,逐步成为海运强国。
首先,在按照沿海运输和远洋运输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国家安全船队、经济安全船队和商业船队进行分类,明确各类船队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在反对垄断的基础上,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原则兼并重组和联营,在船东分散化的同时实现经营集中化,形成有规模企业间的市场竞争。航运企业要苦练内功,做精做强海运业。与此同时,结合自身优势,选择收益率高的行业投资,实现资本结构适度多元化,分散海运业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稳定性。此外,还要调整码头和基础设施结构,适应转型发展需要。
其次,客观认识过去海运业发展和历史环境,清醒认识海运市场波动特点,重造海运产业链条。我国应针对大宗散货提高采购集中度和议价能力,争取最大限度地获得运输权益;鼓励海运企业与大型货主通过股权收购、交叉持股等方式加强资本纽带合作,为互信和互动机制奠定经济基础,并通过不同合同方式,实现海运企业与需求方新的合作模式;按照市场化和互利原则促进海运企业与造船企业、中国船级社的合作,带动相关制造业发展,推动我国船舶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发展。
再次,基于海运是我国战略性基础和服务产业的地位,结合市场特点,确保国家安全船队建设、引导经济安全船队、提高商业海运国际竞争力,按照与国际接轨原则,制定相关海运融资和税收政策。
链接
主要海运强国的发展模式
历史上,欧盟、美国和日本等海运强国崛起的国情、技术和经济发展背景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发展模式。不过,这些国家却有四个相同点,即高度重视海洋战略、注重发挥海运经济和国防的双重作用、注重提高海运的竞争力、注重引导世界海运发展。
“政策引导模式”
以欧盟为代表。欧洲海运业经过几百年的沉淀、磨合,形成了发达的海运文化、完善的经济政策,以及和相关产业的合作关系,造就了其“政策引导模式”。对于投资回报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又关系国家安全的海运业,通过完善的海运融资、税收和促进技术进步等经济政策,鼓励各类资金对海运业投资,强调企业间竞争,发展第三方运输。
“海权控制模式”
以美国为代表。受马汉的“海权论”影响,美国注重世界海权控制,在海运强国建设上实行“海权控制模式”:依托美国强大的政治、军事、技术和经济力量,形成综合威慑力和海权控制力,建立国家安全船队保障国家安全需要,并辅以货载保留政策和海运补贴政策。
“利益共享模式”
以日本为代表。日本作为海运的后发者,探索建立了自己的“利益共享模式”,一是强调国家安全利益、国家经济利益与产业利益共享,产业之间利益共享,上下游企业之间利益共享;二是发挥财团作用。在财团内部,钢铁、石化、电力、造船、金融和海运等企业形成互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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