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海关查获4万吨废油 货轮已责令出境
发表于 2013-08-04 00:00
据介绍,近日中国香港籍米歇尔轮抵达日照岚山港,靠泊油品码头,并向日照海关进行舱单申报,申报品名为“燃料油”。由于该轮载重量与实际载货量相差较大,不符合国际海运常规,且青岛海关通过电子监控发现该轮靠港后未及时进行卸货作业,遂对该货轮进行重点监控。在经过风险分析后,日照海关执法人员对该轮进行了舱单布控并实施登轮检查,调阅启运港装货单据,详细了解货物情况。此外,日照检验检疫部门还提取了样品进行成分认定。
经检验检疫部门化验鉴定,该货轮所载的39882.826吨液态商品并非正常生产的“燃料油 ”,而是成分复杂的“回收油”,其中钒、钙、锌等金属元素含量严重超标,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属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中第三类“矿产品、矿渣、矿物油 、沥青的废料 ”商品。在日照海关的监管下,该艘装载近4万吨“洋垃圾”的货轮被责令退运出境。
据了解,废油在燃烧使用时产生“毒气体”,含有大量对人体有害的苯类成分及许多致癌物质,严重危害人的健康。从环保角度看,废油的重复使用不但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随意弃置废油渣滓更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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