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协会牵头为外派海员办意外伤害险 遭遇海盗与战争皆可获赔
发表于 2013-07-07 00:00
福建省船员服务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郑卓凡表示,中国是海员大国,目前拥有海员约65万人,福建籍海员约占全国海员总数的9.4%,稳居全国三甲,其中每年劳务外派到外国籍和港澳台地区籍船舶服务海员在1.3万人次以上。以往,这些外派船员的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都是由各家海员外派机构自行向保险公司购买,这次由行业协会牵头,把协会签约会员单位整体纳入投保,比分散投保更具有规模优势,可以为会员单位量身定制出费率更加优惠、保障范围更广的保险产品,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外派海员的各项权益。
记者了解到,此次签署的“福建省外派海员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协议”具有主险费率降低30%、理赔流程简化、理赔范围扩大等多重优势,包括升高了紧急药物、医疗运送和运返保险责任的赔偿限额,将船员承保年龄限制由过去的60周岁扩展到70周岁等,更加引人关注的,则是增加了普通团体意外伤害险所无法赔付的恐怖主义行为责任、海盗、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保险责任,进一步加固了外派海员人身安全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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