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安部将共建国际航行船舶监管协作机制
发表于 2013-06-05 00:00
双方将建立协作联络机制,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和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各地边检机关和海事部门之间将明确联络部门、联络员及联系方式,加强工作协调配合。
双方将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提供国际航行船舶和船员办理出入境边防检查信息等情况,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提供国际航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信息和海图数据等信息,并逐步推进海事部门向所在地边检机关提供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数据。
双方还将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共同指导各地边检机关和海事部门,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国际航行船舶违反海事管理规定和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情况互相通报,并互相提供识别伪造出入境证件、AIS和VTS应用等培训支持。各地边检机关和海事部门将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停靠码头或锚地的国际航行船舶实施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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