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海船船员健康证签发
发表于 2013-04-09 00:00
据了解,海船船员健康证书具有强制属性,即无证不得从事海船船员职业。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的正式签发,既可以彻底解决辖区广大船员、航运企业、船员服务机构和海员外派机构体检的社会需求,同时有利于从源头上根治虚假体检信息,全面规范辖区船员体检机构及体检行为。
厦门海事局监管三处相关人士介绍,为全面满足《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简称《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对我国船员健康检查的强制性要求,经过紧张筹备和验收,厦门中山医院率先成为福建省获得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批准并公布的船员职业健康状况鉴定能力的船员体检机构。自今年7月1日起,我国所有海船船员在船任职期间必须持有有效的船员健康证书。
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