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船员不忍受欺负公海杀害老船员获刑13年
发表于 2013-03-16 00:00
正义网广西3月14日电(通讯员 何家银)俗话说得好:同舟共济,共渡难关。何况远在大西洋海域,更应该团结互助,但是老船员多次踢打新船员,新船员不堪忍受心生怨恨进而砍杀老船员。2月27日,由广西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横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覃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三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1月份,被告人覃某与厦门捷弘船务签订劳务合同,之后登上中国籍“国宁号”渔船到南非共和国开普敦市附近的大西洋海域进行捕鱼作业。期间,被告人覃某和梁某(另案处理)作为新船员,因与老船员发生冲突被殴打而对老船员怀恨在心。当地时间2009年12月30日上午,梁某告知被告人覃某已经杀害船长陈某,并向覃某提出去杀大副杨副,同时递给覃某一把刀。为此,两人去到杨副的房间,持刀对杨某乱刺、乱砍,杨某被刺、砍后,便往房间外面跑,梁某和覃某随后追出去,在通道处恰遇厨师杨某峰,梁某即持刀朝杨某峰乱砍,覃某亦朝杨某峰胸部踢了一脚,将杨踢倒。作案后梁某和覃某为免遭其他船员的伤害便跳海逃跑。被害人杨某峰在抢救进程中死亡。当日20时许,“国宁号”渔船的船员将覃某从海里救上船并将其关押在船舱内,而梁某失踪。
法院认为,被告人覃某因被老船员欺负而产生怨恨,伙同他人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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