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船舶因遮挡船名被扬州海事部门查处
发表于 2013-03-04 00:00
中国江苏网3月4日讯(通讯员 徐建斌 陈菊琴 记者 赵筱青)汽车遮挡号牌,司机要被罚款20至200元并记12分,船舶遮挡号牌应该受到什么处罚呢?今天上午,一艘安徽籍船舶“皖兴达XX”就因遮挡船名被扬州海事部门查处。
当日上午,扬州海事执法人员在现场巡航时发现,一艘下水船舶涉嫌长时间占用分隔带航行,遂通过高频要求该轮调整航向,但该轮不予理睬。海事执法人员遂上前查看该轮船名,发现该轮左右两舷船名均被衣服遮挡着,无法辨识。在执法人员的强大思想攻势下,该轮认识到了错误并最终除去了遮挡船名的衣物,接受了海事部门的处罚与教育。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船舶在内河航行,应当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同时该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舶在内河航行时,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船舶进出港口或者责令停航,并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的处罚。按照船舶检验规则规定,遮挡船名从而使船名不被可见即被认为未按规定标注船名,船舶应当受到上述处罚。在此,扬州海事提醒广大船员不要为了躲避监控碰运气而遮挡船名,一旦被查,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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