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渔民编入民兵 渔船以战斗团队出海
发表于 2013-01-27 00:00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1月26日电(记者吉羽 实习记者张梅)1月26日,政协海南省六届一次会议在海口开幕,民建海南省委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将海南远洋捕捞渔民编入民兵预备役部队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认为针对近年来海南渔民经常遭到外敌干扰和攻击的现象,应对渔民加以武装,并对此提出了多项建议。
《建议》认为,应将海南大型远洋捕捞的渔民全部编入民兵预备役部队序列。由当地市、县,警备区、武装部队按民兵预备役编程进行思想教育、国防教育和武装训练,将这些民兵预备役渔民变成亦渔亦兵的部队,使其成为保卫国家领海的有生力量。
其次,海南省已成立三沙市成立警备区司令部,为了对全省远洋捕捞作业的民兵预备役实行有效的统一指挥与管理,海南省军区可将分散在各市、县的,非三沙市籍的民兵预备役部队委托各市、县的警备区 、武装部代为三沙市警备区管理。
同时,需有界定标准。海南省军区要对民兵预备役使用的捕捞渔船的吨位上要有一定的标准,规定出达到多少吨位的渔船方可编入民兵预备役的船只序列,渔船达到规定标准的,船上的固定渔民则正式编入民兵预备役序列。
并且,要成建制出海。每艘远洋捕捞渔船为一个班,三艘船为一个排,以此类推,按军队编制编成有序的战斗团队。民兵预备役渔船出海远洋捕捞作业时,还要给民兵配发武器,配发武器应掌握四条原则:一是配发轻型防御性武器,不配发重型进攻型武器;二是出海之前配发,回到陆地立即收回;三是在必要时才使用武器性防御;四是集中保管、统一使用。
《建议》最后还指出,要通力协作以提高效率。海南省军区要对渔民民兵预备役部队制定出严格的管理办法,各市县警备区和武装部应通力协作。渔业管理部门应对渔民民兵预备役给予积极、有力的配合。将这支民兵预备役部队成为维护国家主权、拉的出、能生产、打的赢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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