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船员海上神秘失踪 船主欲20万私了
发表于 2012-11-07 00:00
家属:不明不白的意外
张明霞告诉记者,接此噩耗后,她连夜带着57岁的母亲赶往大连。次日中午,张明霞母女俩在连见到了张明东所在打工渔船的负责人,对方还带来了张 明东的手机、身份证等遗物和一些在场船员的签字证明以及一份有张明东亲笔签名的保证书。张明霞说,在场的船员们称张明东是23日失踪的,可派出所的出警记 录是25日,她觉得哥哥失踪得有点不明不白。
“哥哥到底是自己跳海还是失足坠海,发现失踪之后他们进行搜救了吗?”张明霞和母亲都觉得,现有的这些遗物和证明材料根本无法证明哥哥坠海的原 因。连尸首都没见到,她们实在不甘心。“父亲走了十多年了,自从我嫁到沈阳以后,母亲和哥哥一直相依为命,哥哥的突然离开对母亲打击太大了,精神几乎崩 溃。”张明霞痛苦地说。
船主:怀疑船员醉酒坠海
昨日,记者根据张明霞提供的电话找到了渔船方面的负责人李女士。她告诉记者,自己也是接到船员的电话才知道张明东出事了,“23号凌晨,船员给 我打电话,说张明东失踪了。当时,船行驶在山东石岛附近海域,正是交接班的时间,船上只留下了他的拖鞋和酒瓶子。我们当时就报警了,并且渔船开始往回 赶,25号返回大连,派出所的民警直接把船员带走进行调查了。”李女士表示,在听船员的汇报后得知,张明东从今年8月起,就开始嗜酒。为此,船长还特意开 会批评了他。
“当时他答应不再喝酒,还亲笔签了一份不再喝酒的保证书,这些我们都有证据。”李女士称,当时船上除张明东以外,还有10位船员。有船员告诉 她,张明东最近因为感情问题,一直闷闷不乐,又开始喝酒。他们怀疑张明东因醉酒,导致了悲剧发生。但具体是坠海还是跳海,也没人说得清。
“民间赔偿标准”低于法律上规定的赔偿标准
记者了解到,家属与渔船方面见面后,船方提出支付20万元“私了”。张明霞咨询律师得知,如果张明东真的是因为喝酒坠海身亡的,对方至少应赔付43万到45万元,20万元的赔偿额度让张家人无法接受。
李女士则表示,自己对张明东一家也很同情,20万已经是他们能拿出的最高额度了,“我们这一行有自己的民间解决方案,通常这种事故,最多赔18万,都有先例。因为知道他们家困难,我们才给20万。”李女士称,也不排除走法律途径的可能,但双方确实都耗不起。
张明霞称,从本溪来大连以来,自己和母亲的食宿都是对方提供的,但从前天中午起,对方坚称不再提供食宿,“他们表示,要么签20万的协议,要么就走法律程序。”张明霞说。
对此,记者采访了辽宁仕鹏律师事务所刘甲明律师。刘律师认为,通常情况下,船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出现伤亡的,即便是在船员喝酒的前提下,船主也 应进行赔偿,赔偿数额应适用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此“民间赔偿标准”显然低于法律上规定的赔偿标准,对受害者一方的利益造成损害。律师建议,当事者还 是应该走法律程序,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当然,律师表示,若有证据证明系船员因嗜酒或情感等而故意选择以跳海方式进行自杀,则船主对此不承担责任,但法 律也并不禁止船主出于人道而向船员***属进行经济补偿。
来源:http://liaoning.nen.com.cn/system/2012/11/07/0101203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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