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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21”轮执行沪苏浙联合巡航执法任务
发表于 2011-07-06 00:00
根据中国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11年海区巡航计划》的要求,“海巡21”轮于7月4日0910时离开上海外高桥海事基地码头,执行长江口和江苏、浙
根据中国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11年海区巡航计划》的要求,“海巡21”轮于7月4日0910时离开上海外高桥海事基地码头,执行长江口和江苏、浙江沿海及苏岩礁水域的巡航执法任务,预计于7月8日结束。
本次巡航执法任务由上海海事局组织,江苏海事局、浙江海事局协助实施,巡航人员由各局派出执法人员组成,任务旨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保障沿海重要航路船舶航行和作业安全,保护海洋环境,锻炼海事执法队伍,促进各兄弟局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巡航执法期间,执法人员将对长江口北槽深水航道、南槽航道、长江口船舶定线制水域、绿华山锚地水域以及江苏沿海和浙江沿海的南北航线和其他船舶习惯航路、商船渔船碰撞事故易发区域、定线制水域、港区、锚地、渔场等水域开展执法活动。同时,执法人员将巡视各重要航线和航路的船舶通航环境、检查海上导航设施、用各种手段询查过往船舶,监督检查船舶使用AIS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情况、巡视沿海重要航线附近的海上捕捞和养殖作业、监视海洋环境,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现场观察船舶交通流量,调查沿海渔船、定置渔具、养殖区分布情况,收集相关通航环境资料和数据、做好各类应急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等,全力维护船舶通航秩序,保障沿海主要航路安全通畅。
本次巡航执法任务由上海海事局组织,江苏海事局、浙江海事局协助实施,巡航人员由各局派出执法人员组成,任务旨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保障沿海重要航路船舶航行和作业安全,保护海洋环境,锻炼海事执法队伍,促进各兄弟局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巡航执法期间,执法人员将对长江口北槽深水航道、南槽航道、长江口船舶定线制水域、绿华山锚地水域以及江苏沿海和浙江沿海的南北航线和其他船舶习惯航路、商船渔船碰撞事故易发区域、定线制水域、港区、锚地、渔场等水域开展执法活动。同时,执法人员将巡视各重要航线和航路的船舶通航环境、检查海上导航设施、用各种手段询查过往船舶,监督检查船舶使用AIS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情况、巡视沿海重要航线附近的海上捕捞和养殖作业、监视海洋环境,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现场观察船舶交通流量,调查沿海渔船、定置渔具、养殖区分布情况,收集相关通航环境资料和数据、做好各类应急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等,全力维护船舶通航秩序,保障沿海主要航路安全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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