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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执法支队认真做好“清明”期间海上安全监管工作
发表于 2011-04-07 00:00
清明节期间,执法支队认真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清明”、“五一”小长假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局有关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周
清明节期间,执法支队认真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清明”、“五一”小长假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局有关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周密部署,全面做好小长假期间的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落实三点布局应急值班制度,加强辖区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的海上监管。除按照计划执行巡航任务外,“海巡071”每日在前海码头水域应急值守,“海巡0718”负责中港水域应急值守,“海巡11”于清明节当天开赴前海一线执行巡航值守任务。
二是巡航过程中抓好砂石运输船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加强对重点船舶的检查,重落实抓效果。
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合理安排节日值班人员和现场执法人员,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提高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是有效做好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防抗工作。通过VHF广播及时通知和要求辖区过往船舶加强值班,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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