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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长江水系15家海事单位共商建立海事联动机制
发表于 2011-04-02 00:00
日前,长江水系3个直属海事局(上海、江苏、长江海事局)和12个(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河南、山东)省(市)
日前,长江水系3个直属海事局(上海、江苏、长江海事局)和12个(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河南、山东)省(市)地方海事局代表在武汉召开海事联动机制首次联络员会议,共商建立联动机制,此举标志着长江黄金水道海事联动机制的正式启动。
会上,15家海事单位根据长江黄金水道海事联动机制的长期发展规划,初步确定将加强在海事信息、水上应急救助、内河船舶检验管理、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船员管理、船舶监督管理、危防管理和通航管理等方面的联动合作,进一步统一海事执法尺度,加强船舶建造质量管理,形成“造、检、航”一体化监管格局,同时,加强长江危险品运输管理,探索建立污染事故应急联动机制,联合开展污染事故应急演习。
据长江海事局刘亮副局长介绍,近年来,长江干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但船舶超载、超吃水航行、船员假证无证驾驶、船舶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一直是影响长江航运安全的“顽疾”,尤其是部分船舶跨流域、跨辖段违法,监管难度很大。海事联动机制的建立,旨在加强海事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合作联动,整合管理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共同打击船舶跨流域、跨辖段违法,实现海事管理的优势互补和“无缝衔接”,服务沿江经济社会及长江航运安全发展,确保长江水上安全形势稳定。
会上,15家海事单位根据长江黄金水道海事联动机制的长期发展规划,初步确定将加强在海事信息、水上应急救助、内河船舶检验管理、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船员管理、船舶监督管理、危防管理和通航管理等方面的联动合作,进一步统一海事执法尺度,加强船舶建造质量管理,形成“造、检、航”一体化监管格局,同时,加强长江危险品运输管理,探索建立污染事故应急联动机制,联合开展污染事故应急演习。
据长江海事局刘亮副局长介绍,近年来,长江干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但船舶超载、超吃水航行、船员假证无证驾驶、船舶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一直是影响长江航运安全的“顽疾”,尤其是部分船舶跨流域、跨辖段违法,监管难度很大。海事联动机制的建立,旨在加强海事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合作联动,整合管理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共同打击船舶跨流域、跨辖段违法,实现海事管理的优势互补和“无缝衔接”,服务沿江经济社会及长江航运安全发展,确保长江水上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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