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6000公斤带鱼堆积码头1年
发表于 2010-03-30 00:00
无人提货6000公斤带鱼成废品
2008年5月29日,6000公斤冰冻带鱼经万海航运(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承运,运抵深圳蛇口港,暂存在码头堆场的冷冻集装箱里。但收货人一直没提货。带鱼在港口滞留10个多月,产生电费、保管费、滞期费16万余元。
2009年4月28日,航运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货物。按照惯例先委托检验机构对货物价值作出评估。但结果让大家吃了一惊:冷冻带鱼超出国家规定的贮存期,属于食品安全法中禁止生产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这意味着6000公斤带鱼已成一堆垃圾。
业内人士呼吁尽快修订《海关法》
6000公斤带鱼灰飞烟灭。但在码头货场,类似这样的没有价值又无人提取出口货物的个案还有很多,造成了码头港口资源的巨大浪费,尤其在金融危机时此番景象更为壮观。
有业内人士指出,法院处理办法固然是一种司法为民的有益尝试,但仅是延缓之策,毕竟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海关作为行政机关,如果有法律支持,启动行政程序,更符合经济效率原则。现行《海关法》是1987年颁布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存在大量需要完善的内容,此案反映的情况是冰山一角。相关部门应尽快启动修订《海关法》程序,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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