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护航编队为破解亚丁湾困局提供中国式探索
发表于 2010-03-24 00:00
记者徐叶青特约记者李义保
3月20日,在完成46批600余艘中外船舶的护送任务之后,中国海军第四批护航编队启程归国。近5个月的艰辛护航中,编队改写、创造了中国海军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护航多项记录,也为破解“亚丁湾困局”提供了“中国式探索”。当前,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海盗猖狂作案的闹剧仍在一幕幕上演,各国海军仍在为该海域的安宁而共同努力。亚丁湾,也仍将成为世界瞩目的一个焦点。
防海盗反劫持,商船究竟能有多大作为?
这是两个让人听后既兴奋又思索良久的案例:
2010年2月21日,朝鲜籍油船“巴拉凯尔1”号在亚丁湾中部海域遭到海盗袭击,船员积极采取反海盗措施,致使1名企图登船的海盗落水。8名海盗被随后赶到的美海军导弹驱逐舰“法拉格特”号拘捕。
2010年2月5日,斯洛文尼亚散装货船“阿莱拉”号位也门穆卡拉西南约95海里海域遭到海盗袭击。在海盗登船后,该船船员集中在船艉部,进行了反锁,使得海盗无法劫持到人质,不得不放弃行动,悻悻离去。
“防海盗反劫持,不仅仅是军舰的事,过往商船同样大有作为。”许玉付,中国交通运输部特派第四批护航编队协调员,他对记者说:“篱笆扎得紧,野狗进不来”。他建议航经亚丁湾、索马里附近海域的商船要成立反海盗安全小组、经常举行反海盗登船演习,配备、完善各种反海盗有效措施,同时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观察,提高自护能力。
记者在中国商船“康盛口”号采访时,记者了解到,他们主要从早期预警、阻止登船、阻滞控船和固守待援等四个方面采取措施防抗海盗袭击。盾牌、栏杆挡板、高压水枪、***衣和***等措施一应俱全。撤退路线、进入密封安全区等应急预案科学有效。
商船自身的安全设施,不仅仅应成为商船的自发行为,而应加以固化推广。许玉付认为,目前商船采取的防范措施,缺乏统一的规范,效果也不尽相同,要从根本上提升商船的反海盗能力,需要加强顶层设计,从源头上把关,研究单位要针对各型船舶的特点,研究加装反海盗措施,并将这些设施如同救生器材一样,列入运输管理部门验审船舶等级证书的范围,不合格的不发放证书。
商船的防范,不仅体现在硬件设施上,战斗精神也同样是确保自身安全的重要因素。第四批护航编队指挥员邱延鹏给记者举了个事例。去年,我国商船“富强”号在多名海盗强行登船并开枪射击的危难关头,全体船员英勇无畏,在两名船员被射伤的情况下,3次掀掉挂梯。邱延鹏说,当前亚丁湾索马里海盗暴力化特点越加突出,过往商船随时都会与海盗正面交锋,流血牺牲的可能性客观存在。船员一定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顽强的战斗精神,为军舰前来救援赢取宝贵时间。为了科学有效地对抗海盗劫持,邱延鹏还建议,船东公司应在船员岗前培训内容中增加反海盗技能训练,作为船员资格考核的一项内容,以此提高其反海盗的技能。
道盗博弈,主动权如何掌握?
昨天的经验,今天未必能管用;今天的经验,明天未必能奏效。经过一年多的“***”,海盗作案特点、规律、手法不断变化更迭。道盗博弈中,顺势而变者方能掌握主动权。
为了有效应对海盗活动,去年以来,美国、法国、西班牙、日本、卢森堡等国家先后在亚丁湾周边派出反潜巡逻机和无人机,不仅大大减小了护航行动的风险,降低了成本,同时显著提高了对海盗实施精确锁定、及时驱离、有效防范的效率。有分析人士认为,应对当前海盗活动新特点,必须加强科技手段建设和信息化手段运用。
与此同时,海盗活动的区域范围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是逐步向商船活动较密集的亚丁湾国际推荐航道东、西两端转移。二是逐渐向护航力量较薄弱的索马里东部特别是塞舌尔附近海域转移。最近,红海南部、阿拉伯海和坦桑尼亚以东、也门沿岸海域发生多起海盗袭击事件和可疑船只接近、跟踪事件。
鉴于亚丁湾当前海盗活动形势,联合国索马里海盗问题联络小组多次专项召开会议,研究探讨国际合作事宜。新华社1月29日消息称:“中国对护航国际合作持积极开放的态度,愿在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框架下,与所有相关国家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双、多边护航合作,共同维护亚丁湾、索马里海域的和平与安宁。”
第四批护航编队副指挥员顾礼康说:“在军舰少、海盗多的情况下,我护航编队有效开展国际合作,对维护亚丁湾、索马里海域航道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年多来,各国海军广泛开展合作,在因特网上建立“水星网”、“非洲之角”等网站成了各国海军实现信息共享的有效平台。我国护航编队先后与欧盟、美国、韩国等多国护航舰艇指挥官进行会面交流,并与俄罗斯护航编队开展联合军演。这些举措,对于促进各国海军交流与合作,提高护航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
执法难,如何才能掌握证据?
第四批护航编队副指挥员顾礼康说:“从本质上讲,我们是用军事力量在执法,海盗并不等同于军事意义上的敌人,因而受相关法律限制,对海盗的打击面临诸多难题。”
海军东海舰队法院副院长周建明表达了同样的观点:“军舰护航是使用军事力量来执法。就像警察抓小偷一样,不能因为某个人看起来看起来像小偷就将他抓起来,必须人赃俱获才行。”
事实上,对海盗作案“抓现行”并非易事。为了规避打击和制裁,索马里海盗作案手段更加隐蔽,航行时用防水油布遮盖梯子、遇军舰临检时将武器投入海中、伪装成渔船或货船,很难用传统手段识别并确定海盗身份。如何及时有效掌握海盗活动的证据,是当前护航行动中亟须解决的难题。
由于难以追究刑事责任,3月15日到20日,荷兰海军在索马里和塞舌尔群岛附近海域拦截了9艘索马里海盗船,抓捕了33名海盗,在收缴了他们的武器后,其中13名海盗17日被释放,在对另外20名海盗进行审讯后也于20日被释放。
与此不同的是,由于掌握证据确凿,2月16日,索马里柏培拉法院以北约海军提供的照片为证据,宣判11名索马里海盗因从事海盗行为入狱15年。3月5日,法国海军导弹护卫舰“雪月”号从1艘海盗母船及2艘快艇上找到***、挂钩及油桶等物品,逮捕拘留了11名海盗,并将1艘海盗母船及1艘快艇摧毁。
为此,周建明建议,作为证据链的重要环节,被袭击的对象——商船要做好取证工作。船上要安装覆盖全方位各类取证设备,尽最大可能详细摄录海盗接近、袭击、登船等各个环节的资料,为护航军舰采取临检、抓捕行动和国际社会对海盗进行有效审判提供确凿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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