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我国将进一步推进海事法制建设
发表于 2010-01-22 00:00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陈爱平在此间举行的2010年海事系统工作会议上表示,2010年海事系统要研究制订《防治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相应配套规章和标准。加强海事行业标准、船检技术法规的制订与修订工作。推进实施《海事执法业务流程》,规范海事执法行为。
陈爱平表示,全国海事系统还将完善海事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做好规范海事行政处罚裁量权和建立海事立法评估制度等工作。
据了解,去年我国海事系统逐步健全海事法制体系,制定实施《中国海事监管科学发展目标》,推动《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颁布,并启动配套规章和标准的制定工作。颁布《船员培训管理规则》《船舶安全检查规则》等规章。同时,海事部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海事综合能力逐步增强。
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