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打击索马里海盗 必须同时铲除海盗陆上根源
发表于 2009-04-20 00:00
3月29日,在也门南部,希腊海军士兵看守被抓获的海盗。索马里时间29日下午,一艘德国海军油轮在索马里北部港口博萨索以北85英里处水域遭到海盗船袭击,该油轮隶属于欧盟打击索马里海域海盗活动的“阿塔兰塔”行动舰队。德国、荷兰、希腊和西班牙等国军舰联手对这艘海盗船进行追击,最终希腊海军将海盗船成功拦截,7名海盗于30日凌晨被带上一艘德国护卫舰。 新华社/路透
打击海盗支撑性的法律基础,除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外,最主要的就是安理会所通过的系列授权性决议。根据《联合国宪章》第24、25条的规定,安理会的上述决议构成了对所有联合国会员国有效的“宪章义务”,联合国各会员国必须履行和执行安理会的这些决议。所以,从这个意义来看,国际社会成员目前所构筑的多重打击海盗的机制均属于履行国际义务的结果。
4月以来,随着法国和美国通过武力来解救被海盗所劫持的人质,索马里海盗及亚丁湾航行安全问题再次引起了全球的高度关注。
新一轮劫持高潮
4月4日,海盗劫持了一艘***艇。在谈判无法说服海盗释放人质的情况下,法国海军于10日展开了武力营救行动。打死两名海盗,活捉3人。
4月8日,海盗在试图劫持“马士基亚拉巴马”号船舶未果的情况下劫持了该船的美国船长菲利普斯,并向美国提出160万美元的赎金。在谈判破裂之后,美国于13日将海盗击毙,成功地解救了菲利普斯。
美法的武力行动似乎激怒了海盗分子,14日,海盗分子威胁说,今后遭索马里海盗劫持的美国和法国人质将被撕票,以报复这两个国家在援救人质行动中打死4名海盗的行为。
此外,继4月13日晚劫持一艘希腊油轮后,索马里海盗14日在亚丁湾海域再次劫持了一艘黎巴嫩货轮,这已经是索马里海盗在过去的两天内劫持的第4艘船只。
为了确保亚丁湾海域的航行安全,国际社会正致力于构筑多重有效打击海盗的合作机制。但是,根本问题在于:国际社会是否能够构筑有效的打击海盗的合作机制。
构筑多重合作机制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围绕打击索马里海盗问题,国际社会至少存在着三重合作机制:一重机制是阿拉伯国家联盟主持的。阿盟决心彼此合作,并与区域及国际组织合作来打击海盗行为,同时铲除海盗行为的陆上根源。
另一重机制是目前正参与派遣军舰巡航索马里海域的国家所构筑的。在这方面,除了欧盟所主导的阿特兰特行动外,尚包括美国所主导的索马里沿海海盗问题联络小组协调机制。以这一机制为基础,美国牵头创建了151联合特遣队。
第三重机制是由国际海事组织所主导的。重心是规定在该区域建立各种打击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行为的合作与协调机制,包括共同采取行动。
就上述三重机制而言,欧盟所主导的阿特兰特行动是国际社会迄今为止所采取的最大打击行动,发挥效力最明显。
机制缺陷致屡禁不绝
尽管国际社会为解决索马里海盗问题而构筑了多重合作机制,但总体而言,却存在着如下几方面的不足:
一是现行机制均不太稳定,且明显地呈现出急功近利的特质。多数机制是不定期机制,活动空间或服务对象是特定的。这样导致某一海域在特定时间段或点内存在“空白”,容易给海盗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二是各机制各自为战的特征非常明显。机制之间的合作目前基本只停留在信息交流层面;各机制之间很难顺利实现对接;
三是国际社会目前整体参与打击行动的力量严重不足。据初步估计,要对索马里海盗形成有效的威慑,亚丁湾海域至少需要60余艘军舰参与巡航,而目前实际参与的军舰数量远远低于这一要求。
要有效地实现对索马里海盗的打击,在吸取现行机制运行经验的基础上,国际社会至少需要从如下几方面综合考虑:
首先,参与打击的各国一定要改变目前各自为战的现状,要有效地把现存的多重机制整合起来形成一股合力,并在各机制的任务分配上予以协调。
其次,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是短期提高打击效率的有效途径。在这方面,欧盟所主导的阿特兰特行动最富有启示意义。该行动成立了一个海上安全中心,负责向外界提供信息和指导。迄今已经有1500艘船舶使用该中心所提供的信息服务。使用了该信息服务的船舶目前尚无一例成为亚丁湾海域海盗行为的受害者;
最后,最根本和最关键的措施,正如联合国秘书长在3月16日的秘书长报告中所指出的,应该具有综合性。这种综合性是指:国际社会应支持索马里的和平进程,协助加强各方的行动能力以根绝海盗行为的“陆源”基础;严格遵守和执行联合国的相关武器禁运决议,以根绝海盗分子轻易获得各类武器的来源;逮捕和起诉涉嫌从事海盗和武装抢劫行为者,杜绝不追究责任的现象,国际社会成员并应因此而启动本国相关法律修改程序,为逮捕和起诉海盗分子做好法律层面上的充分准备。
总之,国际社会各成员务必要克服为单纯打击海盗而建立单一打击机制的弊端,而应该将该问题视为一个系统工程。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根治海盗犯罪“泛滥”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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