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一船舶穿越青岛海域禁航区被调查处理
发表于 2009-02-25 00:00
据前湾海事处执法人员介绍,该船舶2月18日6点左右穿越青岛海域禁航区,于7点左右到达前海2号锚地抛锚。执法人员表示,避开禁航区航行应该是一名驾驶人员的基本常识,并对此疑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发现该轮本航次缺少船长和大副等高级驾驶人员。船舶配员不足是造成穿越禁航区违法行为的主要原因,由于该船同时违反了“除经主管机关特别许可外,禁止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和“船舶应当按照标准定额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员”的规定,两违法行为合并,相关人员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据介绍,按照有关规定,船长是负责管理和指挥船舶的人员,是船舶行动的最高指挥官和决策者,在保障水上人身与财产安全、船舶保安、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负有最终责任。无论何时,500总吨及以上(或者750千瓦及以上)海船、船长和大副不得同时离船。
前湾海事处处长柳强介绍,有的船舶公司为降低经营成本,而忽视了船舶安全管理,给船舶航行带来了重大安全隐患,因为人的因素造成船舶重大经济损失的例子数不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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