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企业已经向船员发出录用通知且明确上岗时间,现因疫情影响通知不予录用是否合法?...
应当区分情况而定:第一,如航运企业仅因疫情而取消录用,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如企业通知变更录用时间,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第三,如因疫情导致该岗位的丧失,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第四,如企业与船员之间协议取消录用,则根据双方协议处理。航运企业与船员是休戚与共的共同体,在这个全民参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双方如就用工问题产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既要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又要保障航运企业的生存发展,方能护航...
如果航运企业委托发放工资的金融机构由于疫情影响没有正常上班,以此导致航运企业不能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发放船员工资的,或者航运企业因为疫情出现了暂时性的***困难,暂时无法按时发放船员工资的,不属于航运企业故意拖欠船员工资,船员不能以企业拖欠工资为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本条规定本身就是对工伤认定标准的扩大, 是对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的适度延伸。对于上下班途中发生除本条规定的其他情形是否构成工伤,不应随意作扩大解释。船员在登船之前与离船之后的时间段即为上下班途中,该期间感染新冠病毒肺炎严格来说不符合前述法条的规定,不宜认定为工伤。上述情况最终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应由...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中明确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视同工伤的有三种。其中与疾病相关的包括:患职业病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船员有三种方式解除与航运企业之间的劳动合同:第一,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疫情期间,船员可以通过与企业协商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劳动者提前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要求船员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航运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采用该种方式解除合同的,船员须注意采用“书面形式”及“提前三十天”两个要件。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
在船员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船员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期间,航运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处理疫情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上述期间内,航运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41 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存在上述情形的船员向航运企业履行了合理的告知义务后,没有按照企业通知的时间到岗进行工作的,不属于旷工行为,因而也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所以,航运企业不得以船员旷工或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理由,提出与此类船员解除劳动关...
分为两种情况∶第一,船员拒绝接受检疫、故意传播病毒的行为,如达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航运企业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第(六)款的规定,解除与该船员的劳动合同。第二,船员瞒报信息登船工作,导致其他船员大面积感染新冠病毒肺炎,或者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的,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可以认定为严重违反单位制度的航运企业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的规定与船员解除劳动合同。...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船员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如何处理?...
根据《处理疫情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上述期间内,如航运企业与船员的劳动合同到期的,合同期限分别顺延至船员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航运企业不得以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为由在上述期间内直接终止劳动合同。...
应视情况予以支付。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31 条的规定,因政府采取迟延复工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船员,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通常为一个月),航运企业应当视为船员提供了正常劳动,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船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航运企业应当根据船员实际提供劳动的情况,双方协商工资支付标准和方式,对于确没有提供劳动的,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发放船员生活...
应当支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处理疫情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政府要求自行隔离14天,属于“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
应视情况予以发放。国家卫健委已经发布公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属于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 28 条规定∶"对依法被列为甲类传染病或者采取甲类传染病控制措施的疑似病人或者其密切接触者,经隔离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其隔离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因此,虽然在隔离观察期,船员无法正常工作,但应当视为其提...
每日问答: Q:船长合同到期,按照合约,已经没有义务再为船舶继续服务了,所以通知有关部门后,出啥事应该也和船长本人无关,因为合同已经到期了,并且也已经通知有关部门了,这个成立么?根据海商法,我们船长到期,船靠码头,我们有权可以把自己罢免的,这一条成立么?...
可以的,要满足如下条件:合同到期、船舶到港、向船东提出换班申请且给与船东合理时间派遣新船长。要给与船东合理的提前通知,明确告知船东何时不再履职。上海瀛泰(广州)律师事务所陈龙杰船长律师...
网站分类信息里面有,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访问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