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事网评

香港在大鹏湾海域实施二次引航的恶果

管理员 发表于 2020-01-15 16:10

 1、背景  1972年,港英政府制定《香港领港条例》,其第10B条规定所有香港水域均为其领港区。  上世纪80年代,深圳开始了港口建设大发展。基于与香港毗邻相依的特殊地理位置,从开港伊始,所有进出大鹏湾深圳东部各港区的船舶均须途经香港水域。但直到2016年以前,即便盐田港早已发展成为年吞吐量逾千万标准箱的全球集装箱吞吐量最大的单一港区之一,港方也从未提出要对航经香港水域的船舶实施强制引航。进出深

评论 (0人参与

作者
管理员

中国海员之家网站管理员


文章:2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