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吨位丈量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规范和统一中国籍船舶与浮动设施的吨位丈量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吨位丈量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电子邮箱:maritimerules@sina.com。2.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布新的《安全诚信航运公司管理办法》,就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并规定新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航运公司安全诚信管理办法〉和〈安全诚信公司评选工作程序〉的通知》(海安全〔2013〕142号)同时废止。现发布最新版《安全诚信航运公司管理办法》,请相关机构及企业遵照执行。安全诚信航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