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日志记录的注意事项
航海日志填写时应注意与轮机日志页码一致,填写的内容栏(含各小空格)应根据国际公约和规则的有关要求、公司体系文件要求和航海日志首页说明,要尽可能填写全面,但当发生海事时应在船长的指导下谨慎而简单地填写内容。下面是航海日志填写的一些注意事项,供参考:
船舶航行途中
(1)夜间值班的安全防火,每班准点的交接班船位,每天日出没和开关灯时间,每天上、下午测量的水深和吨数记录,船舶拔钟和过日界线,每班核对电磁罗经航向,每班自动舵转手操舵的试验。
(2)测天船位、陆测或雷达船位应记入航海日志,尤其是重要的目标和转向点船位及时间,进出航道分隔带的时间也应记入航海日志中。
(3)抵港前或进入美国水域前十二小时内对主机起动换向、锚机、绞缆机、舵机、电话、通用报警和应急操舵系统等有关设备的试验情况。
(4)在海上船长或高级驾驶员应经常尽可能地(如环境允许)对船舶航行设备进行操作试验,特别是要进入危险的航行条件下,所进行的试验应记入航海日志中。
(5)租船时遇气象等原因造成船速或耗油达不到租约要求时应向租船人说明情况,并作出相应的记录。
(6)开始或停止使用风流压差的时间和船位,气象和海洋情况发生突变的时间及采取的措施等。
(7)发现对我船安全有影响的情况,以及避让中采取的重要措施和时间。
(8)当船舶接到遇险报警信号时应全速前往提供援助,如不能前往援助或因情况特殊认为前往援助为不合理或不必要时,应将理由记入航海日志中。
船舶在港内期间
(1)引航员和拖轮名字及来船、离船时间,系上第一根缆和靠妥时间及泊位名称,开始解缆和最后一根缆的时间,起锚及锚离底的时间,备锚、抛锚、链长、锚位、水深和底质,备车、完车和定速时间以及主机定速的船位。
(2)开航前1小时核对检查时钟、车钟、主机、舵机、锚机、绞缆机、信号、电话等有关设备试验应记入航海日志中。
(3)日出没、开关灯和升降旗。
(4)装卸货的开工、停工和完工的时间、停工的原因,各舱的装卸货情况。
(5)船舶修理中的进度和注意事项。
(6)每天停靠的泊位或锚位,遵守港口和公司的有关规定,航次结束与开始时间。
重大事项记事栏
(1)船员发生意外伤亡情况,船舶发生海事的情况,自救或救助他船的经过,措施及效果等有关情况。
(2)救生消防等器材和设备检查试验的时间和情况,应急演习的内容、时间、地点和评估结果,各项培训内容的记录,卫生检查情况。
(3)抵离港的油水吨数、货物吨数及压载水总数,抵离港和加油后的首尾吃水和GM值,过运河的六面吃水。
(4)离港前的防偷渡检查结果,港内和航行期间的防海盗情况。
(5)船长交接班签名和手续办理完毕时间。
(6)加油前的会议及参加人员姓名、职务和时间,加油船的靠离时间,加油的起止时间,接收的油类及吨数,注排移换压载水的时间、舱位、盐度、地点和吨数。
(7)货舱检查的情况和货物的保管措施(含检查、通风、绑扎等),装货时发现的潮湿或污脏或外表破损等及其处理的措施。装卸货期间发生的货舱损坏情况。
(8)进入封闭舱室检查或作业应办理工作许可证、通风及采取防护措施,并将下舱过程记入航海日志。
(9)大风浪来临前检查情况,能见度不良航行的起止时间、船位及措施,冰区航行、大风浪航行、狭水道航行和其它复杂航区航行的时间与措施。
(10)航道及航标变异,发现漂流物和其它异常情况。
(11)无人机舱,船长负责对新接班的驾驶员培训并且每三个月演习一次主机遥控操作程序和紧急应变操作程序。
(12)船长应记录安全委员会主任和安全代表的名字。
(13)港口国检查的资料。
(14)锚机、绞缆机的检查和保养情况,其它安全设备的检查情况。
(15)开航前12小时对操舵装置进行检查和试验、至少每三个月应进行一次应急操舵演习,并记入演习的日期和详细的内容。
(16)船舶发生海损、机损等情况,如船舶失控、碰撞、进水、火警、爆炸、搁浅、倾侧、触底或人落水等情况。
航海日志填写时应注意与轮机日志页码一致,填写的内容栏(含各小空格)应根据国际公约和规则的有关要求、公司体系文件要求和航海日志首页说明,要尽可能填写全面,但当发生海事时应在船长的指导下谨慎而简单地填写内容。下面是航海日志填写的一些注意事项,供参考:
船舶航行途中
(1)夜间值班的安全防火,每班准点的交接班船位,每天日出没和开关灯时间,每天上、下午测量的水深和吨数记录,船舶拔钟和过日界线,每班核对电磁罗经航向,每班自动舵转手操舵的试验。
(2)测天船位、陆测或雷达船位应记入航海日志,尤其是重要的目标和转向点船位及时间,进出航道分隔带的时间也应记入航海日志中。
(3)抵港前或进入美国水域前十二小时内对主机起动换向、锚机、绞缆机、舵机、电话、通用报警和应急操舵系统等有关设备的试验情况。
(4)在海上船长或高级驾驶员应经常尽可能地(如环境允许)对船舶航行设备进行操作试验,特别是要进入危险的航行条件下,所进行的试验应记入航海日志中。
(5)租船时遇气象等原因造成船速或耗油达不到租约要求时应向租船人说明情况,并作出相应的记录。
(6)开始或停止使用风流压差的时间和船位,气象和海洋情况发生突变的时间及采取的措施等。
(7)发现对我船安全有影响的情况,以及避让中采取的重要措施和时间。
(8)当船舶接到遇险报警信号时应全速前往提供援助,如不能前往援助或因情况特殊认为前往援助为不合理或不必要时,应将理由记入航海日志中。
船舶在港内期间
(1)引航员和拖轮名字及来船、离船时间,系上第一根缆和靠妥时间及泊位名称,开始解缆和最后一根缆的时间,起锚及锚离底的时间,备锚、抛锚、链长、锚位、水深和底质,备车、完车和定速时间以及主机定速的船位。
(2)开航前1小时核对检查时钟、车钟、主机、舵机、锚机、绞缆机、信号、电话等有关设备试验应记入航海日志中。
(3)日出没、开关灯和升降旗。
(4)装卸货的开工、停工和完工的时间、停工的原因,各舱的装卸货情况。
(5)船舶修理中的进度和注意事项。
(6)每天停靠的泊位或锚位,遵守港口和公司的有关规定,航次结束与开始时间。
重大事项记事栏
(1)船员发生意外伤亡情况,船舶发生海事的情况,自救或救助他船的经过,措施及效果等有关情况。
(2)救生消防等器材和设备检查试验的时间和情况,应急演习的内容、时间、地点和评估结果,各项培训内容的记录,卫生检查情况。
(3)抵离港的油水吨数、货物吨数及压载水总数,抵离港和加油后的首尾吃水和GM值,过运河的六面吃水。
(4)离港前的防偷渡检查结果,港内和航行期间的防海盗情况。
(5)船长交接班签名和手续办理完毕时间。
(6)加油前的会议及参加人员姓名、职务和时间,加油船的靠离时间,加油的起止时间,接收的油类及吨数,注排移换压载水的时间、舱位、盐度、地点和吨数。
(7)货舱检查的情况和货物的保管措施(含检查、通风、绑扎等),装货时发现的潮湿或污脏或外表破损等及其处理的措施。装卸货期间发生的货舱损坏情况。
(8)进入封闭舱室检查或作业应办理工作许可证、通风及采取防护措施,并将下舱过程记入航海日志。
(9)大风浪来临前检查情况,能见度不良航行的起止时间、船位及措施,冰区航行、大风浪航行、狭水道航行和其它复杂航区航行的时间与措施。
(10)航道及航标变异,发现漂流物和其它异常情况。
(11)无人机舱,船长负责对新接班的驾驶员培训并且每三个月演习一次主机遥控操作程序和紧急应变操作程序。
(12)船长应记录安全委员会主任和安全代表的名字。
(13)港口国检查的资料。
(14)锚机、绞缆机的检查和保养情况,其它安全设备的检查情况。
(15)开航前12小时对操舵装置进行检查和试验、至少每三个月应进行一次应急操舵演习,并记入演习的日期和详细的内容。
(16)船舶发生海损、机损等情况,如船舶失控、碰撞、进水、火警、爆炸、搁浅、倾侧、触底或人落水等情况。
请登录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