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网络,作者梁老轨
2018年刚刚过去两个月,中国沿海船舶事故频发,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下面先盘点一下2018年1、2月份公开报道的海上交通事故:
1月2日,载有钢材的“长平”轮在吴淞口锚地沉没,“长平”轮上共有13人,3人已获救,发现两位遇难者,其余8人下落不明。
1月6日,在上海长江口外的东海海面发生了震惊全世界的海难事故。巴拿马籍伊朗大型油船“桑吉”(SANCHI)轮和中国香港籍散货船“长丰水晶”(CF CRYSTAL)轮发生剧烈碰撞。 “长峰水晶”轮局部破损,21名船员弃船逃生被救起。“桑吉”轮则全船起火燃烧,船员3人死亡、29人失联。
1月16日,长江下水船“丰海18”轮与“惠丰6799”轮在69灯浮附近碰撞。2005时至2027时,“芜湖宏运118”轮、“浙平湖货01865”轮、“龙浩898”轮、“浙余杭货01259”轮、“皖兴隆988”轮共5艘船舶先后触碰沉船“惠丰6799”轮。
1月17日,广州沙角海事处从伶仃航道12号浮西侧翻沉船舶处成功救起11名弃船遇险的船员。
1月20日,一艘汕尾渔船与一外籍帆船在惠州大星山附近海域相撞遇险, 10人获救。
1月23日,黄海某海域货船“新明发118号”发生火灾,16名船员被困待援后获救。
2月1日,一艘巴东籍货船在长江蕲春段发生侧翻,船上6人落水,打捞出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余5人失踪。
2月2日,一艘开往灌河的货轮,在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东8海里海域沉没,船上6人遇险。成功救下3人,另外3人失踪。
2月3日,钦州籍空载杂货船“顺安轮”在舟山附近,厨房失火后蔓延,火势失去控制,船员逃离至船艏待救。
2月15日,一艘名为“中航68”在平潭苏澳雄鹰船厂水域锚泊时起火,经平潭海事局紧急组织救援,火灾被及时扑灭,船上7人全部安全获救。
2月16日,大年初一,一艘名为方华6的船舶与另一艘名为新源春的船舶在烟台附近海域发生碰撞。
2月22日,一艘海南陵水籍新盈F069号钢板运输船与从海口秀英港开往海安新港的客滚轮“海口9号”发生碰撞,造成海南新盈F069号船上的5人落水,船只沉没,其中3人被救起,2人下落不明。
2月24日,江苏盐城滨海港一艘渔船在海上发生翻船事故(微信公众号:航运精英圈),船上4人失联。
2月25日,在长江南京八卦洲岔江的江面上,一艘通达化0098号油轮船舶发生爆炸,爆炸造成一人失踪,一人受伤。
通过以上事故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发生的事故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和时间性——航道及交通密集的区域和值班人员极易疲劳困乏的夜间。事故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根据国际海事组织对各种海上事故的统计、调查和分析表明,船舶的技术状况和恶劣海况等因素占有一定的比例,但人为因素在海上交通安全事故中占高达90%的比例。有人说,很多事故是机械设备或航行仪器故障所造成的,这是推卸责任的一种说法,难道里面没有使用者的操作失误或维修保养不到位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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