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专稿/记者 赵何娟】在征求意见稿中最具突破价值的政策之一,第二船籍登记制度,预计不会出现在即将获批的上海“两个中心”建设方案中。这是《财经》记者近日从接近航运管理部门的人士处获悉的。
今年1月,上海“两会”期间,上海市委书记***在参与关于推进上海“两个中心”建设的专题讨论时曾透露,“两个中心”建设方案迟迟难批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因为对于第二船籍的认识,中央还存有顾虑。
上述接近航运管理部门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第二船籍登记制度在经过中央部委几轮商议与修改后,目前已经从调整后的方案中消失;除了第二船籍登记制度,其他多项关于金融与航运联合推进的政策恐也难以获准。
期待“游子回归”
早在2006年,上海市港口局牵头成立课题组,进行题为《我国在上海设立第二船籍制度的可行性研究》的专项评审,评审结果认为,实行第二船籍登记制度,营造中资“方便旗”船舶“游子回归”氛围,对推动中国从航运大国走向航运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所谓第二船籍,就是在不改变原有船籍登记制度的前提下,面向本国船东,新设与“方便旗”制度类似的船籍登记制度。对上海而言,这一制度的意义主要在于吸引挂“方便旗”的中资船舶回上海注册。
由于海运的国际性特点,船舶可以自由选择到其他实施开放登记制度的国家登记,俗称“方便旗”登记。一些实行“方便旗”登记的国家往往缺乏完善的船舶安全监管制度,只对船舶收取少量的登记费,悬挂其旗帜的船舶因此能够获得诸多经营便利。
中国税种繁多,从国外购买的或者产于国外的船只若要到国内注册,首先需缴纳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大概需占船只造价的27.5%;注册之后,还需缴纳营业税、车船使用税、城建税、印花税等诸多税项。而在海外注册的“方便旗”船只,这些税费几乎都可减免。
一位业内人士估算,一艘造价1亿美元的船如果在国内注册,如果不算有关的优惠政策,正常缴费达3000多万美元。而船舶航运风险高、运营成本高,利润却并不高。
此外,中国原有的登记制度还对雇佣船员的国籍与培训有着严格的规定,这在中国香港以及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也类似。发达国家对于劳工保护更为严格,硬件设备定期维护、检修、更新的标准也颇高,为了节约运营成本,诸多船队宁愿选择“方便旗”。
目前,中国远洋船队有56.5%在境外登记注册、悬挂外旗经营,使得中国政府在航运安全、税收、管辖等方面存在盲点。
2007年7月,中国在上海、天津、大连试点,实施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鼓励悬挂外旗的中资船舶回国登记。
据悉,特案免税登记政策明确规定,凡是按照规定回国登记并悬挂中国国旗的船舶,从2007年7月1日起,两年内申请办理报关进口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申请船舶可选择上海、天津、大连为船籍港办理船舶登记手续。
上海海事大学博士生导师真虹撰文指出,目前制约中资船舶顺利归国的因素较多,总的来说还是政策不够具体,特案免税登记制度仅立足于“就登记论登记”,点是突破了,而面上应给予的航运企业更广泛的优惠,却无法落实。
知情人士透露,2008年夏,中央政研室两个相关负责人就曾到上海港组织调研,上海市港口局相关负责人也多次到北京沟通,逐步达成一致意见,只有建国际航运中心综合实验区,才能解决与江苏、浙江等周边港口的错位竞争问题,实行第二船籍也是上海向第三代航运中心转型的现实需要。对此,中央也高度重视,要求尽快上报政策方案。
在2008年8月成型的《关于率先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第三条明确指出,拟在上海洋山港建设首个国际航运综合实验区,包括建设启运港和第二船籍登记制度。
彼时,航运业内人士认为,有了这两个制度的支持,上海洋山港的政策自由度将超过内地其他港区,并直追香港。
争议第二船籍
接近上海航运管理部门的人士分析,中央之所以对第二船籍登记制度有所顾虑,一方面是因为管理和决策部门缺乏相关专业人才,难以作出利于风险控制的专业判断;另一方面对于其他国家相关政策情况尚未把握清楚,目前业内对于第二船籍登记制度的看法也存有分歧,而相关综合配套政策即使推出也还处于试验阶段,“可能从时机上来说还不够成熟。”
据了解,国内其他竞争性港口例如天津、大连也在研究有关政策,但是中央对此颇为谨慎。
有业内人士透露,今年1月,上海有关部门就已经开始建议在浦东小范围内试行这一制度,但应者寥寥。
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王慧芳认为,要分清楚在洋山港注册,并可以享受退税、江海直达等优惠政策与同时在两国注册之间的区别,这与船籍港的登记是两个概念,一艘船拥有两个“国籍”,挂两面国旗,在国际上很难符合游戏规则。“洋山港建立国际航运试验区,探索船舶登记制度,船舶吨位费用、税收优惠政策等问题要注意与国际惯例衔接。”
在相关配套政策尚未成熟的情况下,推行第二船籍制度之后的风险控制如何进行,是摆在管理者面前最严峻的问题。
相关配套政策的完善包括,现有船员雇佣制度、船舶检验制度、航运融资环境、财政税收、保险服务、财会制度、外汇管制和海事仲裁等等。
此外,争论的焦点还在于“注册”开放的风险。如果注册船只发生问题,作为注册国家要承担责任。因此,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也提出在开放第二船籍时定要慎重考虑,依据船公司的资质来决定是否予以注册,需要严格的评估标准体系。
真虹的文章也指出,中国设立“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目的性需要明确,中国船舶大量移籍海外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的航运政策严重不到位,尤其是税费畸高、船舶融资体制滞后,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完善中国的航运政策体系、革新束缚中国航运业发展的税费体制和船舶融资体制,加大航运政策的立法和实施。■
今年1月,上海“两会”期间,上海市委书记***在参与关于推进上海“两个中心”建设的专题讨论时曾透露,“两个中心”建设方案迟迟难批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因为对于第二船籍的认识,中央还存有顾虑。
上述接近航运管理部门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第二船籍登记制度在经过中央部委几轮商议与修改后,目前已经从调整后的方案中消失;除了第二船籍登记制度,其他多项关于金融与航运联合推进的政策恐也难以获准。
期待“游子回归”
早在2006年,上海市港口局牵头成立课题组,进行题为《我国在上海设立第二船籍制度的可行性研究》的专项评审,评审结果认为,实行第二船籍登记制度,营造中资“方便旗”船舶“游子回归”氛围,对推动中国从航运大国走向航运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所谓第二船籍,就是在不改变原有船籍登记制度的前提下,面向本国船东,新设与“方便旗”制度类似的船籍登记制度。对上海而言,这一制度的意义主要在于吸引挂“方便旗”的中资船舶回上海注册。
由于海运的国际性特点,船舶可以自由选择到其他实施开放登记制度的国家登记,俗称“方便旗”登记。一些实行“方便旗”登记的国家往往缺乏完善的船舶安全监管制度,只对船舶收取少量的登记费,悬挂其旗帜的船舶因此能够获得诸多经营便利。
中国税种繁多,从国外购买的或者产于国外的船只若要到国内注册,首先需缴纳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大概需占船只造价的27.5%;注册之后,还需缴纳营业税、车船使用税、城建税、印花税等诸多税项。而在海外注册的“方便旗”船只,这些税费几乎都可减免。
一位业内人士估算,一艘造价1亿美元的船如果在国内注册,如果不算有关的优惠政策,正常缴费达3000多万美元。而船舶航运风险高、运营成本高,利润却并不高。
此外,中国原有的登记制度还对雇佣船员的国籍与培训有着严格的规定,这在中国香港以及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也类似。发达国家对于劳工保护更为严格,硬件设备定期维护、检修、更新的标准也颇高,为了节约运营成本,诸多船队宁愿选择“方便旗”。
目前,中国远洋船队有56.5%在境外登记注册、悬挂外旗经营,使得中国政府在航运安全、税收、管辖等方面存在盲点。
2007年7月,中国在上海、天津、大连试点,实施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鼓励悬挂外旗的中资船舶回国登记。
据悉,特案免税登记政策明确规定,凡是按照规定回国登记并悬挂中国国旗的船舶,从2007年7月1日起,两年内申请办理报关进口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申请船舶可选择上海、天津、大连为船籍港办理船舶登记手续。
上海海事大学博士生导师真虹撰文指出,目前制约中资船舶顺利归国的因素较多,总的来说还是政策不够具体,特案免税登记制度仅立足于“就登记论登记”,点是突破了,而面上应给予的航运企业更广泛的优惠,却无法落实。
知情人士透露,2008年夏,中央政研室两个相关负责人就曾到上海港组织调研,上海市港口局相关负责人也多次到北京沟通,逐步达成一致意见,只有建国际航运中心综合实验区,才能解决与江苏、浙江等周边港口的错位竞争问题,实行第二船籍也是上海向第三代航运中心转型的现实需要。对此,中央也高度重视,要求尽快上报政策方案。
在2008年8月成型的《关于率先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第三条明确指出,拟在上海洋山港建设首个国际航运综合实验区,包括建设启运港和第二船籍登记制度。
彼时,航运业内人士认为,有了这两个制度的支持,上海洋山港的政策自由度将超过内地其他港区,并直追香港。
争议第二船籍
接近上海航运管理部门的人士分析,中央之所以对第二船籍登记制度有所顾虑,一方面是因为管理和决策部门缺乏相关专业人才,难以作出利于风险控制的专业判断;另一方面对于其他国家相关政策情况尚未把握清楚,目前业内对于第二船籍登记制度的看法也存有分歧,而相关综合配套政策即使推出也还处于试验阶段,“可能从时机上来说还不够成熟。”
据了解,国内其他竞争性港口例如天津、大连也在研究有关政策,但是中央对此颇为谨慎。
有业内人士透露,今年1月,上海有关部门就已经开始建议在浦东小范围内试行这一制度,但应者寥寥。
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王慧芳认为,要分清楚在洋山港注册,并可以享受退税、江海直达等优惠政策与同时在两国注册之间的区别,这与船籍港的登记是两个概念,一艘船拥有两个“国籍”,挂两面国旗,在国际上很难符合游戏规则。“洋山港建立国际航运试验区,探索船舶登记制度,船舶吨位费用、税收优惠政策等问题要注意与国际惯例衔接。”
在相关配套政策尚未成熟的情况下,推行第二船籍制度之后的风险控制如何进行,是摆在管理者面前最严峻的问题。
相关配套政策的完善包括,现有船员雇佣制度、船舶检验制度、航运融资环境、财政税收、保险服务、财会制度、外汇管制和海事仲裁等等。
此外,争论的焦点还在于“注册”开放的风险。如果注册船只发生问题,作为注册国家要承担责任。因此,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也提出在开放第二船籍时定要慎重考虑,依据船公司的资质来决定是否予以注册,需要严格的评估标准体系。
真虹的文章也指出,中国设立“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目的性需要明确,中国船舶大量移籍海外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的航运政策严重不到位,尤其是税费畸高、船舶融资体制滞后,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完善中国的航运政策体系、革新束缚中国航运业发展的税费体制和船舶融资体制,加大航运政策的立法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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