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山东海事局2009年上半年全国船员适任统考考试、评估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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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海船员〔2008〕37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9年上半年全国船员适任统考考试、评估工作,根据中国海事局《关于公布2009年上半年全国船员适任统考计划的通知》(海船员〔2008〕553号),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2009年上半年全国船员适任统考考试、评估计划,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国海船船员适任统考理论考试计划 (一)2009年上半年全国海船船员适任统考共举办6期(具体安排见附件1、2、3),其中第1期、第5期为纸面考试,其余4期为计算机终端考试。 (二)社会在职船员可报名参加第1期(总第47期)、第5期(总第48期)纸面考试和其余4期计算机终端考试。 (三)所有符合统考资格的航海院校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第1期(总第47期)、第5期(总第48期)纸面考试,建有计算机终端考场并验收通过的航海院校在校生可报名参加其余4期计算机终端考试,但报名人数应充分考虑计算机终端数量。 二、全国海船船员适任统考评估计划 (一)2009年上半年全国海船船员适任统考适任评估山东海事局共举办6期(具体安排详见附件4)。 (二)社会在职船员适任评估参加第3期和第6期。其中,第3期安排2008年第11期和2009年第1、2期理论初考考生评估。第6期安排2009年第3、4、5期理论初考考生评估。社会在职船员评估补考者可选择参加第3期或第6期。 (三)每期评估详细日程安排根据考生数量提前公布。 三、考试评估报名受理时间 第5期:2009年2月16日至28日 计算机终端考试:当月1日至5日 评估补考:评估日期前一个月的1日至10日 四、考试评估报名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山东海事局政务中心电话:0532-86671079 请烟台、济南、日照和威海海事局根据辖区工作情况,及时制定各局2009年上半年全国海船船员适任统考丙类船员评估计划,连同统考理论考试计划一并向有关航运单位公布。请辖区各航海院校、有关航运单位及有关船员按上述计划做好统考报名、评估和考试工作。 附件:1. 2009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统考时间安排表 2. 2009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统考(纸面考试)科目安排表 3. 2009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统考(计算机终端考试)科目安排表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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