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综述
2002年12月在IMO船舶安全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强制安装船舶安全警报系统(Ship Security Alert System – SSA)的要求。会议指出,SSA系统应符合SOLAS XI-II的补充决议即《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条例(ISPS)》的A部分和B部分。这些新规则要求国际海域航行的船舶安装相应的安全装置,使他们能够在受到威胁或受到攻击时及时发出警报。这是继GMDSS和AIS之后IMO对航船舶远距离识别及远距离跟踪监控提出的新要求,而且即将强制执行。具体条款参见本文后的《附录:SOLAS Chapter XI-II: Special Measures to Enhance Maritime Security》。
作为在航海IT和海事通讯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的厂商,英国船商公司(Transas)已经开发并成功实现了利用C站进行船舶监控和管理系统:船队监控系统(Fleet View)。 随后,船商于2002年10月推出“船队在线监控系统”- Fleet View Online,它能通过internet对船舶实施在线监控,并能随时查询船舶所在地的海图及天气状况和预报。而现在船商又将Inmarsat D+应用于船队在线监控系统,这使得它所能监控的船舶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到游艇、赛艇及渔船等没有安装Inmarsat-C的中小型船舶和内海船舶。
船商将向需要得到远程监控的船舶提供相关硬件设备,使它能在必要的时候发送警报,船商安全监控中心(Ship Monitoring Centre - SMC)将代表船东或船舶管理公司按相关规则对报警进行处理。
图1:船商船舶安全监控中心 - SMC
2. 船舶安全监控中心的运作
根据SOLAS公约的相关要求,船商公司总部已建立了船舶安全监控中心,为船东及船舶管理者提供船舶报警及安全监控服务。它将代表船东及船舶管理者的利益,对船舶实施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处理随时可能收到的报警,并能检查并记录相关测试信息,监控并保证船舶的报警系统正常运行。 如果收到船舶发送的警报,船商安全监控中心将立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处理报警。
作为安全警报设备,船员在操作SSA系统是会不可避免地出现误报警,船商安全监控中心将保证这些误报警得到正确而有效地处理,这可以避免给现有的GMDSS系统及已经非常繁忙的船舶通信中心如岸台岸站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船舶安全监控中心(Ship Monitoring Centre - SMC)配备专业技术人员,365天24小时不间断运转,保证对船舶实施不间断监控。
3. 船舶安全监控中心的作用与特点
1.船商船舶安全监控中心与船舶管理者、船旗国和岸台相互合作,并按照ISO规范进行运作。
2.实施365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 中心所有设备实行双备份冗余,保证设备时刻正常运行。
3.所有得到查证的报警将迅速通知:船舶管理者、船旗国和岸台;
4.所有的测试信息都将被监控和记录。
5.值班操作员受过专业训练并有丰富经验。
6.严格的系统安全用来保护机密信息
7.将积极的参加训练和演习
4. 船舶安全监控系统图示
5. 船舶安全警报装置 – INMARSAT D+
相当简洁小巧的卫星通讯设备Inmarsat D+,提供能附带船位报告的报警,并能进行双向信息传送,进行对船船舶资产的监控。
图3 –Inmarsat D+ 装置
Inmarsat D+被认为是满足SOLAS XI-II公约的理想通信解决方案,因为它有如下特点::
1.安装非常简便,并且不会和船舶现有设备的安装发生冲突。
2.尺寸小巧,便于隐藏,可以隐藏放置于其他的设备中。
3.成本要比其它卫通设备低很多。
4.D+已经安装并用于休闲类船舶如游艇类的监控上,有着成功的经验。
5.实践证明:报警不能完全依靠密码电话,因为这很容易被劫持者发现,在紧急情况下也不可能做到。
6.不妨碍正常的安全航行了望,不会增加船员的工作量。
7.电池能够从船舶电力供应中得到充电,能保证电力的时刻充足。
8.能够在主发射机失效的情况下使用内置的电池继续发射。
9.不需要经常性的维护, 设备具有自检程序,方便维护。
10.如果想靠改造C站来满足现在SOLAS公约附录的要求和对国际上日益严峻的对船舶安全监控的需要,则C站的改造成本巨大,并且还要修改现行设备安全规则,工程人员还得上船重新安装实施,费用巨大。
6. INMARSAT D+ 终端设备的技术性能及组件
每套设备均提供所有相关附件,易于安装:
1.D+ 单元和电池
2.内置GPS – 不依赖船上GPS系统
3.天线, 5m 电缆和安装件
4.智能终端适配器,用于对D+编程设置
5.连接 D+ unit和 电脑/笔记本电脑的RS 232电缆
6.软件光盘
设备的基本结构和设置都将满足SOLAS规范,即:
1.D+单元平时保持静默状态,满足触发条件即激活,备用电池时刻保持电力充足状态;
2.每周自动开关一次并发送测试信息
3.在需要时能给驾驶台及相关报警点发送警报
4.能够报告报警点的位置
5.监控中心能触发视觉和听觉警报
6.支持 email 发出和接收警报
7.当C站掉电时,能够触发报警
8.能够远程对D+进行编程设置
9.在不影响法定的报警功能的情况下,D+设备还能编程进行各种广泛的无线远程监控任务,如:放置于关键引擎设备或重要货物上,能提供港口监管部门的监控能力。
7. 电源供应及电池寿命
D+有两个电池组件:一个2.9Ah 标准电池和一个 1.2Ah 可充电电池。都装于一个密封单元中,组成 AA-型号 电池组 (见图3).
主单元可通过电池供电独立运行也可通过外接12V电源运行 (电压范围可从9到30V).
- 1.2Ah可充电电池有一个30天的自放电周期 (也就是说如果外接用于充电的电源断开的话,该电池即使不用,30天后也会自放电而耗尽)。
- 标准的 2.9Ah 电池,每周自动发送一次信息,使用寿命为18个月。如果设置为Polling模式的话,则使用寿命为3个月,因为设备必须保持开启状态以便接收Polling信息。
- 为了节省电力,接收Polling信息必须定时,这样D+设备能在平时保持睡眠状态直到要接收Polling的时刻才开启。与自动模式(每周自动开机并发送一次信息然后转入睡眠状态)相比较,该模式效率不高。
- 如果每30分钟发射一次,充满电的2.9Ah的电池能够持续工作4天, 1.2Ah电池能够持续1.5天。相应地,电量一半的电池则下降到2天/0.75天左右。
图 3 – 电池结构
8. 设备尺寸
终端:112x173x41 mm (包括电池组件 – 见图4).
天线:112x112x37 mm
图 5 – 天线及电缆
9. 远程跟踪与监控
可以预见,将来的远程跟踪与监控不仅要求跟踪和监控船舶及船位信息,还要求能远程记录船舶历史航行轨迹。
根据船商的经验,同时使用船舶在线监控系统并安装.船队航迹监控软件,将能保证船位信息能连续、及时有效地发送给相关部门如:海岸当局和船东等。
通过C站能得船位报告,船商能完善地管理这些信息并提供历史航迹。此外,船商公司还提供安装在船舶管理公司或船东当地的船队监控系统Fleet View,作为船舶安全监控中心子系统,直接为用户或海岸警备机构提供所有需要的报警功能和数据管理。
10. 远洋船舶面对的威胁
恐怖分子的袭击只是航运业面临的一个威胁,另一个宣传比较少的威胁来自于海盗。海盗袭击造成每年数百万美元的损失并导致很多船员受到伤害甚至死亡。
在2002年早些时候有14艘船被劫持受到勒索,比此前同期增加了16%。
船舶安全报警装置将不仅能够提供一个在受到恐怖分子袭击情况下发出报警的装置,而且在遇到其他相关危险时也能发送报警。
11. SSA系统与GMDSS的关系
SSA系统和GMDSS在某些应用上非常相近(如遇险报警),但SSA系统有其自身特点:
1.SSA系统主要用于紧急和突发情况下的报警,发送警报的特点是快速、隐蔽、简洁;
2.SSA系统整套设备的费用要远低于GMDSS设备的费用;
3.SSA系统的应用具有双重性:正常状态下可以用于船舶动态监控管理,即把本船的位置、动态以及其它参数发回到公司总部;非正常状况下可向公司总部或救援部门发送求救信号。
12. 附 录
SOLAS Chapter XI-II – Special Measures to Enhance Maritime Security
Regulation 6 – Ship Security Alert System
1. 需要安装船舶安全报警系统的相关船舶及期限:
1.1. 2004年7月1日之后建造的船舶;
1.2. 2004年7月1日之前建造的客滚船(包括高速客船),不得迟于2004年7月1日后的第一个无线通信设备检验日安装;
1.3. 超过500总吨的油轮、化学品船、液化气船、散货船和高速货船在2004年7月1日前安装,不得迟于2004年7月1日后的第一个无线通信设备检验日安装。
1.4. 2004年7月1日前建造的其他500总吨以上的货船及近岸钻井平台,不得迟于2006年7月1日后的第一个无线通信设备检验日安装。
2. 当船舶安全警报系统被触发时,应该:
2.1. 能完成发送安全报警给当局指定并认可的相关部门,报警信息应当包括:公司名、船舶标识、船位,以及当前的安全状态(正受到威胁或已遭受攻击);
2.2. 不能把船舶安全警报发送给其他船;
2.3. 不能启动船上的其他报警系统;
2.4. 持续船舶安全报警直到解除报警或被复位。
3. 船舶安全报警系统应该:
3.1. 能够在驾驶台被触发,并能在除驾驶台外的至少一处地方被触发;
3.2. 其性能满足相关标准,不低于相关组织的认可标准。
4. 船舶安全报警系统的报警点应避免设计在容易被忽略或不注意的地方。
5. 系统的安装和使用要符合第四章(Chapter IV)的要求,符合所有相关规则的要求;
6. 当管理部门收到船舶安全报警通知,应尽快通知目前船舶航行邻近的国家或地区。
7. 相关政府部门收到船舶的安全警报后,应该尽快告知有关管理部门;如果可能,通知该船航行海域附近的国家。
2002年12月在IMO船舶安全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强制安装船舶安全警报系统(Ship Security Alert System – SSA)的要求。会议指出,SSA系统应符合SOLAS XI-II的补充决议即《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条例(ISPS)》的A部分和B部分。这些新规则要求国际海域航行的船舶安装相应的安全装置,使他们能够在受到威胁或受到攻击时及时发出警报。这是继GMDSS和AIS之后IMO对航船舶远距离识别及远距离跟踪监控提出的新要求,而且即将强制执行。具体条款参见本文后的《附录:SOLAS Chapter XI-II: Special Measures to Enhance Maritime Security》。
作为在航海IT和海事通讯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的厂商,英国船商公司(Transas)已经开发并成功实现了利用C站进行船舶监控和管理系统:船队监控系统(Fleet View)。 随后,船商于2002年10月推出“船队在线监控系统”- Fleet View Online,它能通过internet对船舶实施在线监控,并能随时查询船舶所在地的海图及天气状况和预报。而现在船商又将Inmarsat D+应用于船队在线监控系统,这使得它所能监控的船舶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到游艇、赛艇及渔船等没有安装Inmarsat-C的中小型船舶和内海船舶。
船商将向需要得到远程监控的船舶提供相关硬件设备,使它能在必要的时候发送警报,船商安全监控中心(Ship Monitoring Centre - SMC)将代表船东或船舶管理公司按相关规则对报警进行处理。
图1:船商船舶安全监控中心 - SMC
2. 船舶安全监控中心的运作
根据SOLAS公约的相关要求,船商公司总部已建立了船舶安全监控中心,为船东及船舶管理者提供船舶报警及安全监控服务。它将代表船东及船舶管理者的利益,对船舶实施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处理随时可能收到的报警,并能检查并记录相关测试信息,监控并保证船舶的报警系统正常运行。 如果收到船舶发送的警报,船商安全监控中心将立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处理报警。
作为安全警报设备,船员在操作SSA系统是会不可避免地出现误报警,船商安全监控中心将保证这些误报警得到正确而有效地处理,这可以避免给现有的GMDSS系统及已经非常繁忙的船舶通信中心如岸台岸站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船舶安全监控中心(Ship Monitoring Centre - SMC)配备专业技术人员,365天24小时不间断运转,保证对船舶实施不间断监控。
3. 船舶安全监控中心的作用与特点
1.船商船舶安全监控中心与船舶管理者、船旗国和岸台相互合作,并按照ISO规范进行运作。
2.实施365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 中心所有设备实行双备份冗余,保证设备时刻正常运行。
3.所有得到查证的报警将迅速通知:船舶管理者、船旗国和岸台;
4.所有的测试信息都将被监控和记录。
5.值班操作员受过专业训练并有丰富经验。
6.严格的系统安全用来保护机密信息
7.将积极的参加训练和演习
4. 船舶安全监控系统图示
5. 船舶安全警报装置 – INMARSAT D+
相当简洁小巧的卫星通讯设备Inmarsat D+,提供能附带船位报告的报警,并能进行双向信息传送,进行对船船舶资产的监控。
图3 –Inmarsat D+ 装置
Inmarsat D+被认为是满足SOLAS XI-II公约的理想通信解决方案,因为它有如下特点::
1.安装非常简便,并且不会和船舶现有设备的安装发生冲突。
2.尺寸小巧,便于隐藏,可以隐藏放置于其他的设备中。
3.成本要比其它卫通设备低很多。
4.D+已经安装并用于休闲类船舶如游艇类的监控上,有着成功的经验。
5.实践证明:报警不能完全依靠密码电话,因为这很容易被劫持者发现,在紧急情况下也不可能做到。
6.不妨碍正常的安全航行了望,不会增加船员的工作量。
7.电池能够从船舶电力供应中得到充电,能保证电力的时刻充足。
8.能够在主发射机失效的情况下使用内置的电池继续发射。
9.不需要经常性的维护, 设备具有自检程序,方便维护。
10.如果想靠改造C站来满足现在SOLAS公约附录的要求和对国际上日益严峻的对船舶安全监控的需要,则C站的改造成本巨大,并且还要修改现行设备安全规则,工程人员还得上船重新安装实施,费用巨大。
6. INMARSAT D+ 终端设备的技术性能及组件
每套设备均提供所有相关附件,易于安装:
1.D+ 单元和电池
2.内置GPS – 不依赖船上GPS系统
3.天线, 5m 电缆和安装件
4.智能终端适配器,用于对D+编程设置
5.连接 D+ unit和 电脑/笔记本电脑的RS 232电缆
6.软件光盘
设备的基本结构和设置都将满足SOLAS规范,即:
1.D+单元平时保持静默状态,满足触发条件即激活,备用电池时刻保持电力充足状态;
2.每周自动开关一次并发送测试信息
3.在需要时能给驾驶台及相关报警点发送警报
4.能够报告报警点的位置
5.监控中心能触发视觉和听觉警报
6.支持 email 发出和接收警报
7.当C站掉电时,能够触发报警
8.能够远程对D+进行编程设置
9.在不影响法定的报警功能的情况下,D+设备还能编程进行各种广泛的无线远程监控任务,如:放置于关键引擎设备或重要货物上,能提供港口监管部门的监控能力。
7. 电源供应及电池寿命
D+有两个电池组件:一个2.9Ah 标准电池和一个 1.2Ah 可充电电池。都装于一个密封单元中,组成 AA-型号 电池组 (见图3).
主单元可通过电池供电独立运行也可通过外接12V电源运行 (电压范围可从9到30V).
- 1.2Ah可充电电池有一个30天的自放电周期 (也就是说如果外接用于充电的电源断开的话,该电池即使不用,30天后也会自放电而耗尽)。
- 标准的 2.9Ah 电池,每周自动发送一次信息,使用寿命为18个月。如果设置为Polling模式的话,则使用寿命为3个月,因为设备必须保持开启状态以便接收Polling信息。
- 为了节省电力,接收Polling信息必须定时,这样D+设备能在平时保持睡眠状态直到要接收Polling的时刻才开启。与自动模式(每周自动开机并发送一次信息然后转入睡眠状态)相比较,该模式效率不高。
- 如果每30分钟发射一次,充满电的2.9Ah的电池能够持续工作4天, 1.2Ah电池能够持续1.5天。相应地,电量一半的电池则下降到2天/0.75天左右。
图 3 – 电池结构
8. 设备尺寸
终端:112x173x41 mm (包括电池组件 – 见图4).
天线:112x112x37 mm
图 5 – 天线及电缆
9. 远程跟踪与监控
可以预见,将来的远程跟踪与监控不仅要求跟踪和监控船舶及船位信息,还要求能远程记录船舶历史航行轨迹。
根据船商的经验,同时使用船舶在线监控系统并安装.船队航迹监控软件,将能保证船位信息能连续、及时有效地发送给相关部门如:海岸当局和船东等。
通过C站能得船位报告,船商能完善地管理这些信息并提供历史航迹。此外,船商公司还提供安装在船舶管理公司或船东当地的船队监控系统Fleet View,作为船舶安全监控中心子系统,直接为用户或海岸警备机构提供所有需要的报警功能和数据管理。
10. 远洋船舶面对的威胁
恐怖分子的袭击只是航运业面临的一个威胁,另一个宣传比较少的威胁来自于海盗。海盗袭击造成每年数百万美元的损失并导致很多船员受到伤害甚至死亡。
在2002年早些时候有14艘船被劫持受到勒索,比此前同期增加了16%。
船舶安全报警装置将不仅能够提供一个在受到恐怖分子袭击情况下发出报警的装置,而且在遇到其他相关危险时也能发送报警。
11. SSA系统与GMDSS的关系
SSA系统和GMDSS在某些应用上非常相近(如遇险报警),但SSA系统有其自身特点:
1.SSA系统主要用于紧急和突发情况下的报警,发送警报的特点是快速、隐蔽、简洁;
2.SSA系统整套设备的费用要远低于GMDSS设备的费用;
3.SSA系统的应用具有双重性:正常状态下可以用于船舶动态监控管理,即把本船的位置、动态以及其它参数发回到公司总部;非正常状况下可向公司总部或救援部门发送求救信号。
12. 附 录
SOLAS Chapter XI-II – Special Measures to Enhance Maritime Security
Regulation 6 – Ship Security Alert System
1. 需要安装船舶安全报警系统的相关船舶及期限:
1.1. 2004年7月1日之后建造的船舶;
1.2. 2004年7月1日之前建造的客滚船(包括高速客船),不得迟于2004年7月1日后的第一个无线通信设备检验日安装;
1.3. 超过500总吨的油轮、化学品船、液化气船、散货船和高速货船在2004年7月1日前安装,不得迟于2004年7月1日后的第一个无线通信设备检验日安装。
1.4. 2004年7月1日前建造的其他500总吨以上的货船及近岸钻井平台,不得迟于2006年7月1日后的第一个无线通信设备检验日安装。
2. 当船舶安全警报系统被触发时,应该:
2.1. 能完成发送安全报警给当局指定并认可的相关部门,报警信息应当包括:公司名、船舶标识、船位,以及当前的安全状态(正受到威胁或已遭受攻击);
2.2. 不能把船舶安全警报发送给其他船;
2.3. 不能启动船上的其他报警系统;
2.4. 持续船舶安全报警直到解除报警或被复位。
3. 船舶安全报警系统应该:
3.1. 能够在驾驶台被触发,并能在除驾驶台外的至少一处地方被触发;
3.2. 其性能满足相关标准,不低于相关组织的认可标准。
4. 船舶安全报警系统的报警点应避免设计在容易被忽略或不注意的地方。
5. 系统的安装和使用要符合第四章(Chapter IV)的要求,符合所有相关规则的要求;
6. 当管理部门收到船舶安全报警通知,应尽快通知目前船舶航行邻近的国家或地区。
7. 相关政府部门收到船舶的安全警报后,应该尽快告知有关管理部门;如果可能,通知该船航行海域附近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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