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上海海事局 【2006-04-03】
经交通部公告颁布,《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和《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于200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实施后,将实现与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和长江口船舶定线制的有效衔接,打通长江航运“水上高速通道”。《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将为船舶提供一个良好的通航环境,实现黄浦江水域安全、高效、快捷通道,缓解黄浦江的水上交通压力,促进黄浦江航运业和旅游业的发展,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服务。
经交通部公告颁布,《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和《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于200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实施后,将实现与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和长江口船舶定线制的有效衔接,打通长江航运“水上高速通道”。《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将为船舶提供一个良好的通航环境,实现黄浦江水域安全、高效、快捷通道,缓解黄浦江的水上交通压力,促进黄浦江航运业和旅游业的发展,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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