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任证书再有效知识更新培训是指船员适任证书有效期满前,为保持适任证书的再有效参加的公约法规、航海科技技术和海事案例等知识更新培训,在“11规则” 过渡期内,知识更新培训按《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海船员〔2012〕172号)的规定过渡期培训进行,过渡期结束后由交通运输部 海事局另行公布培训纲要。再有效知识更新培训由具备资质的船员培训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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