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海船舶[2010]156号关于印发《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己识别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在300总吨至1000总吨沿海航行客船、滚装船舶、液货船,3000总吨及以上沿海航行集装箱船,10000总吨及以上沿海航行所有其它船舶,200总吨及以上拖船上船舶配备船载电子海图系统的船长及甲板部高级船员应取消电子海图限制。持有沿海航区未满500GT船长及甲板部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如果在船舶配备船载电子海图系统的客船、滚装船舶、液货船上任职,应参加电子海图科目培训,且考试合格,到适任证书签发机关取消电子海图限制后,方可在配备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船舶上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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