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申请二副与申请三副适任证书的理论考试科目相同。
2.表中标注“☆”的为500总吨及以上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考试科目。
3.表中标注“★”的为未满500总吨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考试科目。
4.沿海航区的船长和驾驶员免除《航海英语》理论考试科目。
5.通过二/三副《船舶操纵与避碰》和《船舶管理》科目的,这两科成绩可作为相应航区和等级的值班水手《水手业务》科目成绩。
6. 申请“仅适用于非运输船”大副适任证书者免除《船舶结构与货运》理论考试科目。
7.持有“仅适用于非运输船”大副、船长适任证书者,申请取消适任证书非运输船限制者应加考《船舶结构与货运》。
注:
1.申请二副与申请三副适任证书的评估项目相同。
2.表中标注“☆”的为500总吨及以上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评估项目。
3.表中标注“★”的为未满500总吨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评估项目。
4.沿海航区的值班水手和高级值班水手免除《水手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项目。
5.沿海未满500总吨船舶船长和驾驶员适任证书已取消《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电子海图系统》《雷达操作与应用》设备限制的,吨位提高时免于相应设备操作项目的评估。
6.通过二/三副《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的,该项目成绩可作为无限航区值班水手和高级值班水手《水手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成绩;通过二/三副《船舶操纵、避碰与驾驶台资源管理》评估的,该项目成绩可作为值班水手《水手值班》评估成绩。
7. 申请“仅适用于非运输船”大副适任证书者免除《货物积载与系固》评估项目。
8.持有“仅适用于非运输船”大副、船长适任证书者,申请取消适任证书非运输船限制者应加考《货物积载与系固》评估项目。
三 轮机长、轮机员和值班机工适任考试理论考试科目
注:
1.申请二管轮与申请三管轮适任证书的理论考试科目相同。
2.表中标注“☆”的为750千瓦及以上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考试科目。
3.表中标注“★”的为未满750千瓦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考试科目。
4.沿海航区的轮机长和轮机员免除《轮机英语》理论考试。
5.申请取消适任证书蒸汽轮机船舶适用限制的轮机长、轮机员应增加蒸汽轮机科目的考试。
6.申请取消适任证书燃气轮机船舶适用限制的轮机长、轮机员应增加燃气轮机科目的考试。
7.通过二/三管轮《主推进动力装置》《船舶辅机》和《船舶管理》科目的,这三科成绩可作为相应航区和等级的值班机工《机工业务》科目成绩。
四 轮机长、轮机员、值班机工和高级值班机工适任考试评估项目
注:
1.申请二管轮与申请三管轮适任证书的评估项目相同。
2.表中标注“☆”的为750千瓦及以上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应参加的评估项目。
3.表中标注“★”的为未满750千瓦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应参加的评估项目。
4.通过二/三管轮《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的,该项目成绩可作为值班机工和高级值班机工《机工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成绩;通过二/三管轮《动力设备拆装》和《动力设备操作》评估的,这两个项目成绩可作为相应航区和等级值班机工《设备拆装与操作》评估成绩;通过二/三管轮《金工工艺》评估的,该项目成绩可作为值班机工《金工工艺》评估成绩。
5.申请取消适任证书蒸汽轮机船舶适用限制的轮机长、轮机员应增加蒸汽轮机操作项目的评估,申请取消适任证书蒸汽轮机船舶适用限制的高级值班机工、值班机工应增加蒸汽轮机机工值班项目的评估。
6.申请取消适任证书燃气轮机船舶适用限制的轮机长、轮机员应增加燃气轮机操作项目的评估,申请取消适任证书燃气轮机船舶适用限制的高级值班机工、值班机工应增加燃气轮机机工值班项目的评估。
五 无线电操作人员适任考试理论考试科目和评估项目
注:
1.申请沿海航区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的免除《电子电气员英语》考试科目。
2.通过电子电气员《船舶电气》《船舶机舱自动化》和《船舶管理》科目的,这三科成绩可作为相应航区的电子技工《电子技工业务》成绩。
七 电子电气员、电子技工适任考试评估项目
注:
1.申请沿海航区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的免除《电子电气员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项目。
2.申请沿海航区电子技工适任证书的免除《电子技工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项目。
3.通过电子电气员《电子电气员英语听力与会话》项目评估的,该项目成绩可作为电子技工《电子技工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成绩;通过电子电气员《船舶电站操作与维护》《船舶电子电气管理与工艺》《计算机与自动化》项目评估的,这三个项目成绩可作为相应航区《电子技工实际操作》评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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