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学生申请参加适任考试有哪些方面的规定?
学生申请参加适任考试有哪些方面的规定?
(1)经海事机构认可的全日制航海中专、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资格的院校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教程并取得毕业证书,等同完成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接受不少于2年的全日制航海类中职/中专及以上教育的学生或者接受不少于2年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的学员,完成全部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后,可以相应地申请沿海航区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适任考试;或者具有不少于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后,可以相应地申请无限航区三副、三管路、电子电气员适任考试(对于所要求的12个月海上服务资历的航区和船舶等级不作具体要求)。接受全日制航海类高职/高专及以上教育的学生或者完成全日制非航海类大专及以上教育并接受不少于18个月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的学员,完成全部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后,可以相应地申请无限航区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适任考试。(2)学生毕业后5年内,可以直接参加相应航区的三副、三管轮适任考试。(3)学生毕业5年后,需具有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方可直接参加相应航区三副、三管轮的适任考试。但对所服务船舶的航区、等级不作要求。(4)在校期间没有申请参加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和电子技工适任考试的学生,毕业后申请参加相应的支持级船员适任考试时,可免于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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