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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1-08-30 09:32
应当支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处理疫情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政府要求自行隔离14天,属于“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对于该种情形导致的船员无法正常复工,航运企业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船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