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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规则”生效后,如持有无限航区一等船长适任证书,到期换证时,只有沿海航区一等船长资历,是否还能换发原航区等级职务的适任证书?
发布者:
航运信息聚合者
问题所属分类:
服务资历
补充说明:
“ 20 规则”生效后,如持有无限航区一等船长适任证书,到期换证时,只有沿海航区一等船长资历,是否还能换发原航区等级职务的适任证书?
创建时间:2022-06-24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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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回复时间:2022-06-24 15:30
不能换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规定,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 5 年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 12 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其中,无限航区的船员不少于 6 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船长担任大副可以作为原职务适任证书再有效的海上任职资历。但是可以根据任职资历情况,换发相应的沿海航区适任证书。也可通过抽考的方式申请无限航区一等船长适任证书再有效。来自:船员职业常识百问百答(20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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