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报告的水域
嘉兴港进港调整线、杭州湾跨海大桥南通航孔以及独山港区、乍浦港区、海盐港区相应的进港线。
2.交通组织要求
(1)船舶在嘉兴港进港调整线至东报告线之间应避免并行或追越;
(2)吃水大于10.5米以上的船舶应提前做好通过浅滩水域的各项安全准备工作;
(3)起锚船舶、大桥附近水域离泊船舶不应妨碍在航道中正常航行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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