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报告的水域
黄门山和北爿山屿航门(Y1报告线)、南爿山屿和草屿灯桩航门(Y1报告线)、黄大峡航门(N1报告线)。
2.交通组织要求
(1)通过第1通航分道进港的船舶,应在1号警戒区之前进入航道;
(2)航经第2、第3分道通航制时,2万总吨以上的船舶应避免在该航段追越他船;
(3)起锚、离泊船舶不应妨碍在航道中正常航行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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