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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船长在上海
群组类型:私有群组
分类:航运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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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本文经过多方征求意见,理论上是能站得住脚的】

   根椐目前的宣传游戏规则,自媒体作用有限,但只要有一家官媒发出来后,所有的门户网站就都可以转载了,平面媒体就可以跟进了。所以事件的转折点是江苏新闻广播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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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员遣返权

遣返权是《2006海事劳工公约》规定的、海员所应享有的权利,中国加入了该公约,所以其为中国法律的一个组成部分,每一位中国海员理应受到该公约的保护!

遣返权与商业纠纷无关,中国海员受到侵害时,寻求领事保护、获得遣返既是执行中国的法律,也是保护中国人的人权,人权不是洪水猛兽,保护每位中国人的人权,可以让每个中国人活得有尊严。

很多外交官误解海员滞留不归是商业纠纷,索要薪金可认为是劳务纠纷,但是要求遣返则是基本人权,是受到国际公约保护的。我们不能给西方别有用心者制造借口。

 

2、人血馒头

吃人血馒头是被鲁迅批判很久的国人的劣根性,海员群体很小,很多人是吃人血馒头心态,看着别人经历惨痛,自己坐享其成或者设法蘸一下人血馒头。

有人说,船上始终没中断过食物供应,卫生自己可以搞好,是不是戴小松船长谎报军情,利用大家的同情心。

我认为中国在弱势群体保护上仍处在中世纪,比如对残疾弃儿的处理就是如此,该全社会承担残疾人的照顾而不是具体的家庭!而家庭是难以承受的,哪个父母愿意放弃自己的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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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员也一样,滞留印度的23名海员他们不是在享福,他们在受苦,Home Sick也是一种病,英文里表述得很清楚。对求救的人来说,夸张地表述紧急情况是可以理解的,比如某人求救说我要死了,你非要用医学上的生命体征来说,他没到死的时候,至少是不妥当的。

若海员或者海员出身的人仅仅做一个旁观者,那与等着吃人血馒头的差不多了,因为无论结果如何,未来的海员都可能是获益者。

 

3、罢工属于特殊风险

英国法下解释就比较清楚了,罢工险最早在1912年与战争险同时在主流保险合同中被一条明示条文去明示排除在外,该条叫做“罢工、暴动与民间暴乱”条款,Strikes, Riots and Civil Commotions Clause)。

据说在船的船员情绪不稳定,出现罢工现象,大厨罢工大伙没饭吃,也不能说是船长谎报军情。有的船员心态已发生微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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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印度没人收垃圾,其实可以理解,拿不到现钱,没人愿意收垃圾很正常。别说印度,中国也一样,笔者就见过上海海事法院法官去扣一条船,船长说伙食没了,法官向供应商拍胸脯,你欠些给船上,上海海事法院保证会把钱给你,但还是没哪个供应商敢赊账,赚不了几个钱,未来两年还要盯着你法院要钱。

罢工并不是洪水猛兽,允许适当罢工,对缓和社会矛盾有很大好处,比如,有的学校外教签定劳动合同时,就规定一个班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30人,学校胆敢安排超过30个学生,外教真会罢工的。要知道同一地区的公立学校,小学一个班六十几个孩子,高中一个班近70个孩子非常普遍,这样既损害学生权益又损害老师权益的!教育部门的硬性规定也流于形式。要知道小学一个班最合适的人数是不超过36个孩子啊。

 

4、现代奴隶是如何炼成的

奴隶,指失去人身自由并被他人任意驱使的,为他们做事的人。这是百度词条对奴隶的解释。

显然联合女神(MV UNION DEMETER)轮上的23名船员是失去人身自由的,否则他们早自己买机票回国了,他们在没有薪水的情况下,被人驱使做保护船舶安全的工作,他们就是现代版的奴隶!与黑砖窑的悲惨奴隶如出一辙

为谁工作,应由谁付钱,这是基本的市场规律,显然由于该轮的船东已破产,所有船员的劳务合同已到期,谁也没有权力强迫其劳动,利用暴力或类似手段强迫这些船员劳动,不是奴隶是什么?

有人说印度方面是出于安全考虑,必须有人留船以保安全,没错,中国也有类似规定,澳大利亚也一定有类似规定,大家是否还记得五星福建轮在澳大利亚被弃时的经历吗?见诸报头的是:“态度强硬!!ITF要求滞澳货船中国海员下地至争议解决,详见:http://www.70tt.com/zhichangshangye/321462.html。然而联合女神轮滞留这么长时间,没有官员提及《2006海事劳工公约》,更别说带船员下地了。

有人说,那安全怎么办?道理很简单,全世界所有国家的实体法都大同小异,谁扣船谁买单!谁也没理由制造现代奴隶!

 

    5、领事保护的介入时机

宁波有朋友由于欠薪在马来西亚维权,打了大使馆电话,以商业纠纷为由拒绝领事保护,后船东请警察把船员抓起来,差点判刑。

根椐宪法原理,人权保护是代议机构的职责,而不是政府,政府总是有惰性的,总是被动的。由于我没受过系统法律训练,先前只是我的猜测,后来得到多位律师的证实。

联合女神轮有理由相信近期会有个处理结果,因为两会即将招开,CCTV及所有主流喉舌已深度报道,也看到目前领事馆的解决方法主要还是找江苏外办,要求船东付钱把船员赎回来,没错,是赎,船员是人质。我清楚地知道,压力之下,债权方会狮子大开口,船东若能付得出,也不会破产了。

我不想再一次见到纳税人为此买单!这样将来会有更多中国人之间的纠纷到印度去扣船,看你以后如何再一次让纳税人买单!也将会在事实上造成债权人绑架船员,以弥补其商业上的失误!船东早就暴出财务状况有问题了,租船业内早就是公开的秘密了,冒险继续赊欠油给他,难道不需要为自己失误买单吗!


有人会问,那事情如何解决?很简单,中国人不是奴隶,必须立即遣返。谁扣船,谁买单,谁安排人看船!

 

本次领事保护介入时机会给以后的领事保护带来先例,有着示范性作用,中国海员很多年没有如此长时间,大规模地占领CCTV的屏幕了,上一次,大概是银河号事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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