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于08年通过河南省职介与天津洋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签了协议被送至山东某海院学习,期间除大证之外(到今年年底大证补考期限就够三年了,估计不能通过),毕业考试,水手证及G证,评估都顺利通过。但是公司对高级和普通船员都要缴纳一万元押金才能上船(经济条件有限,做水手也要一万家里实在困难),还有个原因是不太想做船员了因为大证没考出来嘛,但毕竟是辛苦了几年时间花费了很多金钱的结晶啊还是把证书拿到手比较好。我的许多同学去年都曾与公司解约并缴纳2000~3000解约费。今年咨询了公司被告知海事局规定不允许解约,或缴纳更多解约费,请问海事局是从今年制定了这样的规定吗?我能和公司解约吗?(证书被公司扣留,目前还没上过船)。
发表于:2012-02-17 10:28
杂么没人呢
发表于:2012-02-12 12:58
当年曾与公司签订过一个委培协议。
发表于:2012-05-10 14:56
好
发表于:2012-03-06 14:49
网上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生效的,通过法律途径走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