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组

新手指南
群组类型:公共群组
分类:站务管理
帖子:0 成员:5
楼主

(一)目的:
为规范论坛管理,充分发挥版主的管理职能作用,确保论坛持续、健康地发展,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论坛的全体版主。
 
(三)管理细则:
1、工作条例
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论坛形象。
②利用各版块公告栏,及时在所属版面,发布本版的注意事项,以及最新消息。
③及时置顶热点话题,引导版块走向,提高大家发帖的积极性。
④及时遴选精华作品,给与置顶或精华贴奖励,但应宁缺毋滥!
(旧的置顶贴子可在一段时间后取下来 ,由新的贴子替换)。
⑤将与本版主题无关的贴子,及时移动到其他相关版块。
⑥删除违反论坛规定的帖子:
◇严重不符合版面要求或内容的贴子
◇内容重复的帖子
◇带有任何人身攻击和粗话脏话的贴子
◇纯粹的广告贴子
◇大家对此反感的贴子
◇包含色情挑逗和非法成人话题的贴子
◇没有实际意义的灌水贴
⑦以下是本论坛设置的删帖理由,各版主可以具体选择操作:
◇本版块严禁转载的帖子
◇重复发布跟帖
◇浪费网站空间
◇违反本站有关规定
◇未经本站认证广告
◇灌水帖子
◇违反国家相关规定
◇政治敏感话题
◇重复发布主题帖子
◇本帖与本版主题无关
◇非法广告
⑧对多次恶意发贴、进行人身攻击,或者散布不良信息的会员,请给予警告,严重的通知论坛管理员。
⑨善待网友,认真回答网友提问,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严禁使用任何攻击、谩骂性词汇。
⑩疏导为主,慎用权力,耐心解答网友对于管理工作的质疑,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⑾认真解答论坛对管理工作的质疑,虚心接受批评,服从论坛的统一管理。
⑿出现个人不能或不便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向论坛管理员通报。
⒀遵守纪律,严禁泄露版主专区讨论内容及管理界面,不得将拥有管理权限的ID转借他人使用。

 
2、版主的权力与义务
版主作为论坛的管理者,对所管理的版块,拥有以下基本权利:
①可以上传相片文件
②可以删除他人帖子
③可以移动他人帖子
④可以打开/关闭他人帖子
⑤可以置顶/解除置顶帖子
⑥可以奖励/惩罚发贴用户
⑦可以奖励/惩罚用户
⑧可以编辑他人帖子
⑨可以加入/解除精华帖子
⑩可以发布公告

版主作为论坛的管理者,对所管理的版块,需履行以下基本义务:
①能够积极宣传本论坛,提高论坛知名度。(
http://www.54seaman.com)
②定期登陆论坛,并且做好所属版块宣传工作。
③积极在所属版块发布新话题(一周至少10篇,至少保证有2篇以上原创),从而提升版面人气。
④负责推荐新版主
⑤请每位版主加入本论坛“海员之家组织部”QQ群:14816741
(建议将群名片改为与论坛ID一样,以方便区分并注明所属版块名称)

3、版主的考核
论坛每月会根据各版主的出勤状况、履行职责,及遵守论坛规章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凡发现不执行版务或不称职的版主,论坛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

版主如存在下列问题,将被解除其版主职位∶
①长时间不来论坛处理版块事务,连续达1个月以上,且事先没向论坛管理员说明备案。
②不能积极帮助会员,并被会员在“站务投诉建议”中发贴投诉达到10人以上。
③不能遵守版主管理条例,或不能履行版主义务,对本版块的管理工作放任自流,无法正确引导。
④没有依据论坛管理条例,滥用版主职权,对会员的正常发帖回帖无故删除,或者利用版主身份公报私仇。
⑤处理网友之间的关系不当,多次遭到严重投诉,经论坛调查属实的。
⑥版主考评不合格,在论坛内外有明显令人反感表现的。
⑦不服从论坛统一管理,进行煽动、集众闹事及破坏论坛形象的。

 
附则
1、本条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行,现为试实行阶段。
2、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海员之家组织部所有。

 
请各个版块的版主都能以身作则,负起责任并加大管理力度,同时不要滥用职权!如果自认为不能做到以上几条,或者不想再担当版主一职的,请速告知论坛管理员,以便我们及时考虑新版主人选。

陆月华
发表于:2009-09-12 16:58
沙发

支持

 

crwrdy
发表于:2016-08-29 12:44
板凳

海天一线间
发表于:2009-10-31 04:44
地板

支持

Koonking
发表于:2014-09-29 21:23
5楼

Just be a good citizen

安安
发表于:2009-09-16 20:00
6楼

支持,不过我好久没上来管理了,是不是要下岗了呀?

打开App,看更多相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