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今年年初发布了《关于实施加快船员队伍发展十大措施的通知》(交海发[2008]141号),鉴于当前的经济形势和船员市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暂缓执行其第三项中关于增设驾驶员助理和轮机员助理的要求。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在签发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时,应对该船员在船上不少于6个月的驾驶或轮机的见习经历进行严格审查。
看了,能有很大的帮助,,怎么又不搞了,没劲
看了
能有很大的帮助
发表于:2008-11-05 12:58
发表于:2008-08-06 10:03
看了,能有很大的帮助,,怎么又不搞了,没劲
发表于:2008-07-25 20:34
看了
能有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