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组

新手指南
群组类型:公共群组
分类:站务管理
帖子:0 成员:5
楼主

一、申请条件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1、本站合法注册用户,在论坛注册时间满三个月、上站次数满30次,并已在拟申请管理的版面发表原创帖子不少于10篇。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无实质性的灌水帖不计,在拟申请版面活动未满一个月的为无效申请)。 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2、具有充足的上网时间和精力,履行版主义务,负责所要申请管理的版块。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3、有高度的责任心、包容性、亲和力;大度、幽默,能以大局为重;热心、自愿、义务地为论坛会员服务。  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4、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组织及沟通能力;具备论坛管理知识,对所申请的版块,有相当熟悉的掌握及浓厚的兴趣,并能在本版面发表高质量的帖子。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5、自愿接受论坛及会员的监督,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论坛统一管理,自觉维护社区形象。  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二、特别说明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申请版主职务。) 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1:只为扩大个人影响,方便个人施恩播惠者。 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2:曾在网站恶意发布广告,有不文明言语者。 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3:没有固定管理时间,并不真心为会员服务者。 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4:以网站为平台,为自己谋取私利者。 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5:在社区恶意灌水及遭到取消发表权限处罚的经历者。                     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三、注意事项 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1、每一版面设正版主一人,副版主2~3名;每版面版主及特邀,总定额不超5人。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2、论坛“各地海嫂”专版的版主,原则上由居住本地的海嫂会员担任;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论坛“海事院校”专版的版主,原则上由该院校学生或该院校历届校友担任。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3、因违反论坛规则被撤销版主职务的,自被撤职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不具备论坛版主任职资格。  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4、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自论坛批准辞职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不具备辞职之前所管理论坛的版主任职资格。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5、ID号不合论坛法规的用户,不具备版主任职资格。  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6、新上任的版主,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未满一个月的情况下要求更换版主岗位。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7、三次以上(含三次)无效申请,依然申请版主的,定性为恶意申请,三个月内不接受任何版面的版主申请。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四、审批流程 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1、采取个人申请、版主及管理员内部推荐的申报制度。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2、符合条件的会员,按照版主申请表格式填写个人详细资料,用社区短信发给管理员。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3、申请人必须对论坛提供真实个人联系信息,由论坛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实,管理员将对申请人资料严格保密。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4、管理员将在申请人提交版主申请表后一周内给予答复。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①若经管理员审核通过,可直接就选定的版主赋予管理权限,并在论坛“社区站务通告”发帖公告。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②新任版主实习期为一个月,在此阶段由管理员考察,新版主是否胜任版主职位。 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③如经考察后能够胜任者,则立即给予版主转正并发布公告,如条件不符者,则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试用期或免职。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五、附则 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1、本规定适用于“中国海员之家”论坛所有版块。 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2、本论坛对申请版主的条件,保留有继续补充说明和解释的权利。  本文转载自中国海员之家网站海员社区  http://bbs.54se

3、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实行。


notinnet1975
发表于:2015-12-08 00:26
沙发

评论论坛测试。

打开App,看更多相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