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一名厦门的海员,去年他和一家颇有规模的公司签订了合同上了他们的船,这家公司是新加坡管理的下属公司,在船上期间新加坡管理人员曾上船许诺他们,只要是没通过代理上船的船员都可以拿到本应划给代理公司的代理费用(几个下来的兄弟们都有拿到这笔钱了,职务从加油到老轨均有)。如今他下船后上公司领取这笔钱却被公司告知他是有代理的,弄得他都一头雾水,于是他便要求他们提供相应的文字材料证明,但公司方却无法提供,几经交涉他们才坦言出现此问题的症结在于他们之前工作人员的工作问题(但那些经手的业务经理和财务人员均被公司方解聘了),钱也已经转到了那个所谓的他的代理公司的户头上,他们也没办法为我们解决这事,真是让人气愤无比,竟有如此操作不规范的公司,在对方没有任何材料能证明我老公跟“他的代理公司”有委托代理的关系的情况下就这么单方面的处理事情,并且如今知道是由于他们工作人员问题造成的失误竟要让我们默认这个结果,我们现在真是有苦难言,到底我们该怎么办呢?请各位兄弟姐妹帮帮我们,告诉我们该怎么办?(我老公和公司方的合同上并无体现上述条款)
发表于:2007-10-26 04:03
真的好过分,也太黑了,难以相信
发表于:2007-11-01 02:26
发表于:2008-02-12 17:02
关于国人船员外派的代理费争议问题
前些年没有上述现象
随着近年来境外航运或管理公司的中高层逐渐由国人担任
一些不和谐或者讲管理初级阶段的现象应运而生
本来代理的任务就是推荐优秀船员给船东
一些相对高薪的机会当然对于船员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对应的管理人员自然知晓自己船队薪水的含金量
于是开始里应外合勾结代理攫取本来属于代理或者船员的收入
比较典型就是管理费的分成
很多优秀的船员甚至已经具备效力船队相当资历的高级船员
回到船队仍然需要经过所谓的指定代理
完全违背了船东的所谓direct hire staff system
提醒大家:只要船东人事管理建议或者明示必须经过某某代理
千万咨询本行前辈或者该船队资深同行
类似某xx公司千万要小心
出境证明早已经不是困扰船员境外效力的瓶颈
护照+合法签证在很多情况之下完全可以作为官方认可的出境务工手段
海员证的出境问题也有多种操作方式
一次性缴纳出境相关费用 以后就可以全额拿到自己的应得的报酬
当然好的代理在劳资双方出现意料不到的争议时可以最大范围的满足双方的合理要求
若是直接雇佣就只能由船东解释合同条款
不同操作方法适应不同的情况
发表于:2008-02-12 13:07
吃一堑,长一智,以后注意,多长心眼`就是了~
发表于:2007-01-15 14:46
几经周折终于找到当初的经办人员,他居然说对方在网上看到我老公留的资料,于是向公司推荐这就是代理过程的形成,简直跟个笑话似的,让人苦笑不得。现在我们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处理这事了,真希望有这么个完善的机构来帮助海员们
发表于:2007-01-09 15:50
总是不断看到海员的利益受到侵害,什么时候能重视我们海员的工作环境和待遇,我一直在期待这一天的到来,不知还会有多久......
发表于:2007-01-09 08:37
到劳动部门去咨询一下,找律师问问此方面的法律依据,然后自个再跟公司交涉,在交涉中,注意收集有力的证据,证言.如果公司不能妥协或作让步的话,考虑是否借助媒体暴光,抑或上法院去起诉该公司.
发表于:2007-01-09 16:23
以后要注意,希望类似的事不会再次发生!
发表于:2007-08-27 20:01
到劳动部门去咨询一下,找律师问问此方面的法律依据,然后自个再跟公司交涉,在交涉中,注意收集有力的证据,证言.如果公司不能妥协或作让步的话,考虑是否借助媒体暴光,抑或上法院去起诉该公司.
发表于:2008-02-11 14:44
海员这块环境怎么老不能得到改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