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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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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GANG”轮与“桃园”轮、“BAEK SA BONG”轮
                碰撞事故调查报告

1 事故概要及调查简况
1.1 事故概要
2005年3月11日2330时左右,朝鲜TAE DONG GANG SONBAK CO.,LTD.公司所属的“JAGANG”轮因走锚先后与中海集运公司所属的“桃园”轮(锚泊船)、朝鲜KOREA SUSAN SHIPPING CO.公司所属的“BAEK SA BONG”轮(锚泊船)在金塘锚地30°00.′36N/121°49′.27E、30°00′.09N/121°49′.27E处发生碰撞,造成三船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二十余万元。事故等级:小事故。
1.2 调查简况
事发后,宁波海事局立即组建事故调查项目组,依法展开对当事船舶和人员的调查。到3月22日,本起事故调查、取证工作结束。
本次调查共制作询问笔录6份,复印了船舶证书和航海日志等各类证书、文书资料十余份,并通过宁波VTS获取了事发前后三船动态的雷达监控资料。
2 当事船舶及船员简况
2.1 船舶情况
2.1.1 “JAGANG”轮
船籍港: NAMPO; 呼号: HMBC; IMO编号:7405998;
船舶种类:杂货船; 船质:钢质;
船舶吨位
总吨:8922;净吨:6144;载重吨:15428吨;
船舶尺度
船长:141米; 船宽:20.457米; 型深:11.735米;
主机类型:DOXFORD M67J4 AT 124 RPM ;
主机最大输出功率:5965千瓦;
造船日期:1977年;
建造厂名:ROBB CALENDON DUNDEE SCOTLAND;
船舶所有人:TAEDONGGANG SONBAK CO.LTD;
该轮执有朝鲜KCS船级社签发的有效期至2005年10月23日的船舶检验证书和朝鲜政府签发的有效期至2005年10月23日的船舶国籍证书;目前该轮由TAEDONGGANG SONBAK CO.LTD负责营运管理,持有有效的DOC证书副本和本船的SMC证书。
2.1.2 “桃园”轮
船名:桃园; 船籍港:上海; IMO 编号:9108893;
船舶种类:集装箱船;   船体材料:钢质;
船舶吨位
总吨:7065;净吨:3322;
船舶尺度
船长:123.35米;船宽:20.8米;型深:10.5米;
主机类型:内燃机;主机最大输出功率:5400千瓦;
造船日期:1995年12月03日;造船地点:上海;
适用航区:远洋;
船舶所有人及地址: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450号27层A、B、C、D室;
船舶经营人及地址: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450号27层A、B、C、D室。
2.1.3 “BAEK SA BONG”轮
船籍港: CHUNGJIN ; 呼号: P5BS; IMO编号:8882002;
船舶种类:杂货船; 船质:钢质;
船舶吨位
总吨:2919;净吨:1225;
船舶尺度
船长:90米; 船宽:14米; 型深:8米;
主机类型:6TAD48;主机最大输出功率:1654千瓦;
造船日期:1984年;
建造厂名:CHUNGJIN SHIPYARD
船舶所有人及地址:KOREA SUSAN SHIPPING COMPANY
BPTPNGGSNGDONG,CENTRAL DISTRICT,PYONGYANG,DPR KOREA。
船舶经营人及地址:KOREA SUSAN SHIPPING COMPANY
BPTPNGGSNGDONG,CENTRAL DISTRICT,PYONGYANG,DPR KOREA。
该轮执有朝鲜KCS 船级社签发的有效期至 2005年9月27日的船舶检验证书和朝鲜政府签发的有效期至2007年9月22日的船舶国籍证书;目前该轮由KOREA SUSAN SHIPPING COMPANY负责营运管理,持有有效的DOC证书副本和本船的SMC证书。
2.2 事发时驾驶台当班船员情况
2.2.1 “JAGANG”轮
C G R,男,朝鲜籍,持有朝鲜政府签发的远洋船长证书。本航次在“JAGANG”轮担任船长,事故发生时在驾驶台负责指挥船舶。
K J C ,男,朝鲜籍,持有朝鲜政府签发的三副证书。本航次在“JAGANG”轮担任三副,事故发生时在驾驶台负责操纵车钟并记录。
J C H,男,朝鲜籍,持有朝鲜政府签发的500总吨以上的有效期为5年的航行值班水手证书。本航次在“JAGANG”轮担任舵工,事故发生时在驾驶台负责操舵。
2.2.2 “桃园”轮
  黄某,男,中国籍,1961年3月11日出生,持有中国政府2001年9月13日签发的3000总吨以上的远洋船长证书。本航次在“桃园”轮担任船长,事故发生时在驾驶台负责指挥船舶。
  冀某,男,中国籍,1967年7月17日出生,持有中国政府2003年12月25日签发的3000总吨以上的无限航区三副证书。本航次在“桃园”轮担任三副,事故发生时在驾驶台负责操纵车钟并记录。
  张某,男,中国籍,1962年9月3日出生,持有中国政府2002年1月30日签发的500总吨以上的有效期为5年的航行值班水手证书。本航次在“桃园”轮担任舵工,事故发生时在驾驶台负责操舵。
2.2.3 “BAEK SA BONG”轮
J S S,男,朝鲜籍,持有朝鲜政府2001年7月1日签发的500--3000 总吨的近洋船长证书。本航次在“BAEK SA BONG”轮担任船长,事故发生时在驾驶台负责指挥船舶。
  K W S,男,朝鲜籍,持有朝鲜政府2000年10月26日签发的500--3000总吨的近洋航区二副证书。本航次在“BAEK SA BONG”轮担任二副,事故发生时在驾驶台负责操纵车钟并记录。
  R D G ,男,朝鲜籍,持有朝鲜政府签发的有效期为5年的一级水手证书。本航次在“BAEK SA BONG”轮担任舵工,事故发生时在驾驶台负责操舵。
3 事故经过
3.1 气象海况
  事故发生时偏北风7-8级,阵风9级;涨水流,流向西北,流速约有4节(当时正值天文大潮汛期间);能见度良好。
3.2 事故经过
3.2.1 “JAGANG”轮
  2005年3月4日,“JAGANG”轮装载13500吨煤从朝鲜SONGRIM港开航,于2005年3月8日0800时左右,由虾峙门航道进入宁波港金塘锚地锚泊(抵港时首吃水8.70米,尾吃水9.20米),该轮进港时未按有关规定向宁波VTS报告船名、国籍和动态,也没有引航员在船。1200时左右,该轮在金塘锚地抛下右锚7节下水,锚位:30°00′.20 N/121°48′.07 E。3月10日、11日该轮锚泊期间,宁波VTS曾发现该轮多次走锚,均给予了提醒,并将相关情况告知其代理航华船代。3月11日2230时左右,宁波VTS发现该轮再次走锚(船位向西北方向移动,速度约2节),多次用中、英文呼叫该轮,无应答;当时该轮距锚泊船“桃园”轮约700米(据“JAGANG”轮船长称,当时该轮车已备妥、正在采取绞锚措施)。 2321时左右,宁波VTS发现该轮继续向西北方向漂移(漂移速度约有3节),与其西面锚泊的“桃园”轮距离不断接近(当时约有300米左右),一方面继续用英文呼叫该轮,另一方面再次将相关信息告知周围锚泊船舶。2330时左右,该轮右舷救生艇及机舱部位船体与“桃园”轮船首发生碰撞,碰撞位置为30°00′.36N/121°49′.27E,碰撞角度约为70-80°(据该轮船长称,碰撞前该轮已相继采取进车一、进车二、进车三等措施),碰撞造成该船右舷机舱部位船体满载水线附近局部凹陷变形,面积约1m²,最大凹陷深度约300—350mm;右舷救生艇艇体破损。碰撞当时,该轮锚链尚有6节左右在水中(期间仅绞起一节左右)。2333时左右,该轮采取倒车措施后脱离了“桃园”轮,继续向西北方向走锚,漂移速度约有3节。此时,距“BAEK SA BONG”轮约800米。2340时左右,该轮与“BAEK SA BONG”轮再次发生碰撞(据该轮船长称,此前该轮相继采取了进车、停车、倒车等措施)。碰撞位置为30°00′.09 N/121°49′.27 E,碰撞角度约为90°。碰撞造成该船右舷1舱主甲板附近局部破裂变形。2342时左右,该轮与“BAEK SA BONG”轮脱离,继续向西北方向走锚。3月12日0435时左右,该轮船位已移至金塘锚地西南角,在绞锚过程中右锚及5节锚链丢失,丢锚位置:29°59′.25 N/121°49′.21 E(概位)。
3.2.2 “桃园”轮
  2005年3月9日0000时左右,“桃园”轮由青岛开航,载箱273TEU/3755T;3月11日1230时南下过北航道进入宁波港金塘锚地抛锚待泊,抛右锚,5节下水,锚泊位置为:30°00′.6N/121°49′.2E,前后吃水:5.20/6.80米。事发前由三副冀某和值班水手张某在驾驶台值锚泊班,按规定显示了前后锚灯和甲板照明灯。2315时,该轮三副从宁波VTS处获悉“JAGANG”轮走锚,立即通知船长上驾驶台。2320时船长上驾驶台并通知机舱紧急备车,派水手长到船首待命,并发5短声的声号警告对方(据“JAGANG”轮船员称,事发前曾听到“桃园”轮发出的三次5短声警告信号),还通过VHF06频道用英文呼叫外轮,对方没有应答。2330时,该轮船首与“JAGANG”轮的右舷机舱水线附近发生碰撞,造成“桃园”轮首带缆平台及栏杆损坏,船首左侧舷墙局部凹陷变形。碰撞发生后,该轮继续在原地锚泊,并向宁波VTS作了报告。
3.2.3 “BAEK SA BONG”轮
  2005年3月11日11时左右,“BAEK SA BONG”轮从宁波三区码头离泊空载出口,1500时在金塘锚地抛锚等待加油,抛右锚,4节下水,锚位30°00′.9N/121°48′.9E,前后吃水:1.2/3.0米。2320时,值班驾驶员O T W 发现“JAGANG”轮走锚,距离本船约900米,并不断向本船接近,立即通知机舱备车(当时该船按规定显示了前后锚灯、甲板照明灯)。2338时左右,据该轮值班驾驶员称:该轮相继采取了进车、右满舵等措施试图让开来船,当发现碰撞无法避免时,该轮采取了左满舵的措施(从VTS雷达监控资料回放看:该轮在碰撞前船首向和船速均有明显的变化,印证了该轮值班驾驶员的陈述)。2340时,该轮船首与“JAGANG”轮的右舷1舱主甲板附近发生碰撞,造成“BAEK SA BONG”轮船首水线以上1米尖舱压载舱处有一长约60cm,宽约20cm的破洞。碰撞发生后,该轮继续在原地锚泊。
4 损失情况
4.1 “JAGANG”轮
(1)右舷机舱部位船体满载水线附近局部凹陷变形,面积约1m2,最大凹陷深度约300—350mm;
(2)右舷一舱主甲板附近船体破损,最大破损变形尺寸:7.925m(长)*2.591m(宽)*1.143m(深);
(3)右舷救生艇挤坏;
(4)右锚锚链5节丢失。
上述各项损失约人民币20万元。
4.2 “桃园”轮
(1)首楼以上,船首舷墙发生内凹,面积约14000*1200mm,最大凹陷深度约50mm;
(2)左舷导缆孔加强唇裂缝2处,最长约80mm;
(3)三只羊角损失;
(4)栏杆8m*1m(三档)全损;
(5)左舷舷墙7000*1200mm擦伤。
上述各项损失约合人民币2000余元。
4.3 “BAEK SA BONG”轮
  船首水线以上1米尖舱压载舱处有一长约60cm,宽约20cm的破洞。
上述各项损失约合人民币1000余元。
4.4本起事故造成上述三船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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