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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组类型:公共群组
分类:同行交流
帖子:0 成员:3
楼主

尊敬的领导:
得知劳动法草案广开大门,集思广益,国家对劳动者如此关注前所未有深受触动,故借人大网请立法工作者关注另一弱势群体---个体海员,同时表达一下自己的建议.
我是一名远洋船员,属于个体打工性质,没有固定工作单位.
从学校毕业一直到现在都在打工,和用人单位属于雇佣关系,从上船工作时开始到下船公休时为止,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普通的劳动合同已不能适应,比如合同期限;
船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都是几加几的格式,象6个月+3个月,9个月+3个月等等,因为合同期满如果船正在海上航行无法解除合同,所以必须顺延到下个港口,,,
翻看现在船员的合同基本都是不平等合同,几乎每个合同都有每月至少扣20%的工资作为保证金,下船后接清,解释权在公司,还有很多不平等的条款,比如工资不按月按时发放,公休地点必须在国内方便港口等等,上船前船员的权利基本都被剥夺剩下的只有义务了,长此以往势必挫伤船员的劳动积极性,个体船员市场势必萎缩,不能健康良好的发展下去,对祖国的海运事业和劳务输出事业带来不利的影响
个体船员的数量在与日俱增,一般都是通过船员劳务公司上船工作,有的为国内的私营船公司服务,有的则劳务输出到其他国家比如日本,韩国,新加坡还有欧洲的船公司工作等等,船员上船有时和船员劳务公司签定合同,有时和船公司签定合同,有时两者都签,如果发生纠纷以哪份合同为准,界定不清,很是混乱,
海员本身是个高风险的行业,而船员合同里并没有对船员劳务公司或是船公司的约束,一旦在船上发生工伤或者遇难,往往会发生船公司和船员劳务公司互相推委的现象,相关职能部门的权利有限,调查处理起来很困难,因为船在海上,或者船公司在国外,最后很多都是低调处理,不了了之,以悲剧收场.
本人曾先后两次遭遇船公司和劳务公司克扣工资及保证金,由于合同的不完整性很是被动,本人深知个体船员的不易,他们为了祖国的航运事业常年漂泊在外而他们的工资和待遇得不到很好的保障,目前船员合同在中国是个空白,故在此提出建议:能单独起草船员合同,将船员工作的特殊性反应在合同上,责令各船员劳务公司或船公司按照标准合同和船员签定劳动协议.切实保障个体船员的合法劳动所得.
谢谢!

[本帖已被作者于2006年4月23日13时46分51秒编辑过]

qxy
发表于:2006-04-23 16:52
沙发

强烈支持!国家是该出一套正规的船员法了!

13235802030
发表于:2006-04-28 13:42
板凳

唉,呼吁吧,反正早了.以中国现在的状况,船员处于弱势地位完全是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刻意造成的.
有道理,除非有大的动劲,否则就盼新星,盼月亮吧。

浪漫所拉丝
发表于:2006-04-26 12:08
地板

说得好!如今船公司或劳务公司和个体船员签定的合同当中确实存在很多漏洞,本人也准备在今明两日就个体海员的相关问题提交人大网,希望能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也希望大家能积极支持,共同努力!

行者
发表于:2006-05-15 16:12
5楼

得知我的建议被转交至交通部海事局很是高兴,
国际劳工组织(ILO)早在好象是1936年就已经立法关于船员劳动保护的国际公约,但很多权利和义务的解释受当地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影响很大,而我国目前的相关法规好象只有劳动法,很多海员劳动的特殊性根本没有,比如现在很多船公司以便于管理为名都不同程度的扣押工资作为所谓的保证金,而劳动法则有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扣押工资或收取保证金.如果这条能够适用落实为什么有那么多船公司或是中介公司扣押保证金呢?难道他们知法犯法吗?
无法理解!!!
还有很多方面待续,请大家继续关注!!!

小道消息
发表于:2006-04-28 09:06
6楼

我会尽快的给你转到卫士的手上的。

jwp35
发表于:2006-04-24 13:28
7楼

希望能早日出台就好了,不知道会到什么时候

小燕
发表于:2006-05-16 08:03
8楼

强烈支持行者!

感谢碧海卫士!

清辉照衣裳
发表于:2006-04-24 14:50
9楼

唉,呼吁吧,反正早了.以中国现在的状况,船员处于弱势地位完全是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刻意造成的.

行者
发表于:2006-04-28 10:04
10楼

楼上的小道消息,不胜感激。
也许是船上空间狭小,长久的船上生活导致船员的心胸相对比较狭窄,尤其是在船船员,处理关系度量较小,很小的一件事看的很大,时间长了矛盾渐渐加深,最终不欢而散,甚至酿成悲剧
所以很多人不喜欢船上这种环境,海员同胞可能都有体会,船员之间最容易窝里斗,派别斗争,
这次听公司领导说船长,大副和轮机长在分发劳务费时极力要求将我6个多月的所有劳务费全部扣除自己分摊,真是感到悲哀,
很多船长或是轮机长可能之前在坐上这个职位前也被船公司欺侮过,可一旦坐上这个位置就忘本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要我自己利益得到保证管他其他什么人,太自私的人迟早有报应,
难道窝里斗不团结是船员这个全体的劣根性?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啊!!!`1

[本帖已被作者于2006年5月15日16时33分34秒编辑过]

行者
发表于:2006-04-27 17:01
11楼

单个个人的力量很有限,其实长久以来我们呼吁的一个共同话题就是:团结起来,自己拯救自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的第一句就是: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铸成我们新的长城!
其实我们都想力求改变这种被动的弱势局面,但是光只有一两个人的热情是远远不够的,帖子发出以后发现关注的热情不是很理想,很是遗憾,大家都忙,但是大家都是同行,或许有一天也会发生象我这样的不幸,到时如果大家都不冷不热你将做何感想?
无论如何,在下帮助海员的热情永远不变,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个体船员,但经过这次遭遇,我获得了一些处理类似问题的经验和想法,如有需要,大家可以互相探讨!


[本帖已被作者于2006年4月27日17时13分9秒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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