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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公告]关于船员服务簿记载事项要求

2013-06-07 10:4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文件


海船员[2013]3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船员服务簿》记载事项要求的通知


 


各航运公司:


为了适应《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标准2.1.1(e)和2.1.3关于就业记录的要求,现就《船员服务簿》记载事项,作如下要求:


一、从即日起,《船员服务簿》中“任职表现”一栏停止填写相关内容,并以打叉“X”形式予以删除,具体形式见附件。


二、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驶往国外港口时,须随船配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船员服务簿>记载事项的公告》,以备港口国检查。

平凡人
沙发
发表于:2013-06-13 22:18

如此以来,以后出来的新服务薄此栏可能会被取消, 取消几年后,此版服务薄很可能又要换版,如此以来。。。。。。

tian4481177
板凳
发表于:2013-08-17 22:48

如此一来!海事局又要收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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