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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照门事件之我见

楼主
2008-05-22 10:25

 

  非标题党

  距艳照门事件的发生已然数月,公众被疯狂调动起来的热情也渐渐平息,这使我们有机会从喧嚣和不理性中走出来,认认真真地重新审视这个事件。艳照门发生以后网络上骂声一片,理性的声音却寥寥无几,有对当事人道德堕落的抨击,有对披露当事人隐私的无良分子的痛骂,有对CGX迟迟不归港道歉的谩骂,也有对”很傻很天真”的嘲弄。享受着**的刺激,感受着占据道德高点的优越感,有着纵横驰骋指点江山的窃喜,也有针对对被斥为伪君子假道学的前者的激烈回骂。尘埃落定,遍地垃圾。

  按说艳照门本身完全符合李银河说的不该受人干涉的正常性生活的所有要素:发生在愿意负责也能够负责的成年人之间(当然也包括两人及两人以上,也包括相识或不熟的异性或同性之间),在私密场所进行(也包括在摄像头之下),互相情愿下进行(包括你接受或不能接受的任何姿势)。这么说,当事人又没打算用艳照行什么作奸犯科之举,也不准备以传播或赢利为目的,他们又有什么好可被指责的呢?道的又是那门子歉?况且,由于这样的隐私被不慎泄露,被无聊或别有用心的看客传看、指点、嘻笑怒骂、激扬文字,当事人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他们显得多么可怜和无助!那么他们真是那么无辜吗?

  那些伪君子、假道学们当然也有些仅仅是无聊的看客或一般的民众,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占据了道德的至高点,拥有了对当事人进行口诛笔伐的权力。姑且不论你根本就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在道德上确实优于当事人,就算真的是这样,也不能认为你天然地、想当然地就拥有了责难别人的权力,你做到了洁身自好也仅是你个人的事而已。而很多人却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开始了他们的批评和责骂。也正是因为从一开始他们就站错了基点,才使得他们批评的声音显得那么可疑、无力和不理性,被反面阵营的对手牢牢抓住、不断诟病。那么难道除了同情当事者是正确的,其他的情感都是错误的吗?非难的声音都是愤青们的无病呻吟吗?

  不是的!

  我以为作为公众人物理应具有比普通人更高的道德标杆,因为他们的一言一行极有可能大大地影响到那些涉世未深、美丑未辨却视公众人物为偶像的青少年。况且公众人物理应对那些哪怕是略失偏颇、略显苛责的媒体报道、公众舆论保持较大的宽容,如果都以保护隐私为幌子,可能所有的舆论监督、新闻自由都将沦为空谈。当然,会有人尤其是激进的个人主义者会认为我的“两个理应”不能成立也不可接受,他们要享受那种不侵犯别人就什么都可以的最大限度的自由,他们也拒绝任何加于自身或他人的道德标杆,他们认为即便是公众人物,他也可以不承担那么沉重的什么教育、引导、示范、表率的作用(社会责任)。就让那些愿意承受,希望自已将来得到“德艺双馨”称号的人去做好了。如果是这样,我不得不提到国外的陪审员制度了。

  国外的陪审员由那些具有普通人类情感、正常社会阅历、一般生活经验的非法律界人士组成,正是这些不懂法律的人士在根据法庭出示的证据作出裁决,可见这种裁决很可能会出现冤枉好人、枉纵坏人的可能。但这却完美地解决了法律和道德的制衡,制度与人性的妥协。可以这么说类似的网络上形成的主流民意,也许不见得是百分百的正确,但却是适合当时当地由当事人和你我构成的目前的法律和道德环境下被人们普遍接受的社会和社会的衍生品-公序良俗。也就是说批驳那些痛骂艳照门当事者的人,只能说对方开始批评时站的基点不对,所怀着的心态值得怀疑,但不能否定他们最终形成的结论还是与上述的公序良俗一致的,也是被普遍接受的。

  OK,如是就算是这样还是说服不了你,我不得不抛出撒手锏了。

  某些公众人物确实并没有违反李银河所谓的正当性生活的定义。他们也并不接受哪怕被大多数人所承认的所谓公序良俗,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有什么好被谴责的呢?然而,他们依然该被骂,该道歉,因为他们侵犯了某些人类的普世美德。比如说,有艺人总是有竟无竟地在公众面前展示其清纯的一面“接吻好害羞”、“坚决反对婚前性行为”。有些公众就会因为她清纯的形象(构成此形象当然即包括她不能控制的外貌,也包括她言由心生的话语了)喜欢上她,通过这个讨人喜欢的形象,她吸引了眼球、增加了粉丝、攫取了更多的收入。而阅人无数的艳照曝光后,感觉自己受到愚弄的受众难道就不可以表示出一点愤慨?她从伪装的形象中受益,受到愚弄和欺骗的受众就只能自认倒霉?

  还是有人说,虽然她的清纯纯属伪装,但就象在谈恋爱一样,在你尚不明真相(分手)之前,你一样在品尝相爱的滋味(这就是补偿),为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即使暴露在真相大白(分手)之后,在当时也是你情我愿的事,没有任何一方需要道歉。对此我无话可说!

  我是男人,偶尔也会想要有CGX的艳福就美了,但如果我从没有在人前装过什么正人君子,就算我真的做了CGX的事,我也想不到有什么人需要我去道歉。然而一旦艳照曝光挑战了国人的道德神经,接受主流民意的批评恐怕也是不得不承受的一种结果,就算这种主流民意在形成中有不理性、有愚昧落后、有干涉他人自由之嫌等等不良成分掺杂,作为无法置身事外的亲历者,道歉之后暗骂别人狗拿耗子,暗恨这“多数人的**”的时候,也请别忘记,民主同样也是这样产生的。

  -----完------

  恳请网友不吝拍砖,谢绝无理性的谩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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