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文件
海船员[2007]503号
关于2008年度全国船员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直属海事局,沿长江各省、直辖市地方海事局:
为做好2008年度全国船员适任统考工作,现将2008年度全国船员
适任统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船员适任统考主观试题
为加强船员适任考试与评估的协调统一,全面推进计算机终端考试,最大限度地方便船员,自2008年1月1日起(从第45期起),取消全国船员适任考试的主观试题,原主观试题的相关内容纳入到评估进行。船员适任考试各科目总分均为100分,其中船舶值班与避碰试卷的及格分数为80分,其他科目的及格分数为70分。
二、2008年度全国海船船员适任统考计划
(一)2008年度全国统考共举办11期(具体安排见附件1、2、3),其中第1期、第6期为纸面考试,其余9期为计算机终端考试。建有计算机考试中心并通过我局验收的直属海事局,按计划实施计算机终端考试。
(二)所有符合统考资格的航海院校在校学生和在职船员均可报名参加第1期(总第45期)、第6期(总第46期)纸面考试和其余9期计算机终端考试。
三、2008年度全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统考计划
2008年度内河船舶船员理论统考时间统一安排,共举办2期。第1期考试日期为2008年4月19日至20日,第2期考试日期为2008年11月8日至9日(具体安排见附件4)。其中航行长江干线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理论考试为总第13、14期,航行珠江水系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理论考试为总第8、9期,珠江水系理论考试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广州考区负责,广东、广西、深圳海事局参加。
请将本通知转发至有关航海院校和航运单位,按上述计划做好统考报名、评估和考试工作。
二OO七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一:
2008年度全国海船船员适任统考时间安排表
期次 考试时间
第1期 2008年1月22日-1月25日
2 2008年3月18日--3月21日
3 2008-4-22--4-25
4 2008-5-20--5-23
5 2008-6-17--6-20
6 2008-7-22--7-25
7 2008-8-26--8-29
8 2008-9-23--9-25
9 2008-10-21--10-24
10 2008-11-18--11-21
11 2008-12-16--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