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新起点 再创新佳绩
为实现海事又快又好发展而努力奋斗
——2006年直属海事系统工作会议报告
刘 功 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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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2006年直属海事系统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全国交通工作会议和全国海事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十五”直属海事系统主要工作和基本经验,研究部署“十一五”发展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安排2006年海事工作。下面,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十五”期间主要工作成绩和基本经验
新世纪的头五年,直属海事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交通部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围绕“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安全畅通、有效监管、优质服务”二十字方针和“三精两关键”要求,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三个海事”,实现“三个追求”,打造“三支队伍”,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服务交通和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社会形象和国际地位不断提升,水上安全形势基本稳定,海事事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2005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海事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一年,直属海事系统工作取得了许多新成绩。主要有:第一,水监体制改革全面完成,修订完善了《中国海事发展纲要》和“十一五”海事发展规划,提出了“全国海事一家人,水上监管一盘棋”的新理念,促进了海事新发展。第二,水上安全形势继续保持基本稳定,2005年全国共发生运输船舶水上交通事故532起,死亡失踪479人,沉船306艘,直接经济损失4.95亿元。与2004年相比,分别减少5.3%,减少2.0%,减少7.3%,增加34.3%。第三,开展了治理船舶超载反弹、长江干线内河船员持假证上船任职、低质量船舶、船载危险品等专项整治活动,有力解决了水上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截至2005年底,纳入治理的运输船舶6327艘,完成附加检验4229艘;纳入治理船厂922家,关闭和处理123家。检查内河船员316932人次,收缴假证2900余本。检查外国籍船舶4764艘次,滞留290艘次;检查中国籍船舶85515艘次,滞留1747艘次。监管危险品船舶46万艘次,危险货物近6亿吨,纠正各种违章41万次。第四,应急反应措施得力,全年共组织协调搜救行动1568起,成功救助16873人,救助成功率达95.3%;有效应对了台风和冬季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成功处理了阿提哥等一批重大船舶污染事故险情,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肯定,受到了部党组的表彰;第五,积极推动立法进程,《内河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正式颁布,《船员条例》已经通过国务院法制办的立法审查,《防治船舶污染海域环境条例》完成部内立法审查并上报国务院,《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的立法审查也已顺利启动。第六,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新进展,与菲律宾签署了两国海事合作谅解备忘录,举行了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第一次会议,继续开展了中韩、中日、中俄、大陆香港海事双边合作会谈,成功举行了上海国际海事论坛和东海联合搜救演习。第七,在长江安徽段、上海段实施了船舶定线制,确保了水上交通安全畅通。第八,综合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完成了水监信息二期工程建设任务,启动了海事应急辅助指挥系统开发研究,开展了船舶“管用养修”检查评比活动,基本建成了覆盖沿海重要水域AIS岸基骨干网络。第九,文明创建与海事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在长江三峡库区和江苏段、黄骅港、烟大航线开展了“安全畅通文明”航区(航线)创建活动。第十,制订了具有海事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积极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回顾“十五”工作,我们取得了八个方面的主要成绩。
第一,水监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成立了14个直属海事局和27个省级地方海事机构,统一了政令,统一了布局,统一了监督管理,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上安全监督管理新格局。
第二,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多部重要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协助发布部令12件,海事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海事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得到全面清理和规范,海事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政务公开制度以及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有效落实,海事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
第三,安全监管和应急反应成效显著。在水运经济快速发展和港口吞吐量大幅增长的背景下,水上安全形势基本稳定,水上交通事故件数、死亡人数同“九五”相比,分别下降了32.7%和41.3%。五星旗船队由“九五”期间被各主要港口国监督组织同时列入黑名单的不良记录,发展到“十五”期间稳居白名单前列,并连续多年保持较低滞留率。同时,建立完善三级救援体系和应急救援机制,成功组织海上搜救和溢油应急演习,应急反应能力明显增强,“十五”期间,共组织、协调重大搜救行动3919次,救助遇险人员52870人,救助成功率达93.5%。
第四,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建造了2艘千吨级巡视船和一批巡逻艇,加强了VTS、AIS、CCTV等监管手段建设,监管手段得到加强,综合业务用房得到改善。海事电子海图数据中心全面建成,港口航道测量、海图编绘、应急扫测等海事测绘能力得到加强。覆盖四级机构的海事信息网络基本建成,船舶管理、船员管理等业务软件得到全面应用。
第五,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实施人才发展战略,抓好三支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凡进必考”,建立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用人机制,实行执法人员考任制,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执法人员三年上台阶目标顺利实现。
第六,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不断增强。建设安全、畅通、便捷的海上通道,保障了国家战略物资运输,有效缓解了煤电油运紧张状况;推进渡口渡船改造,打击非法载客和客运超载,保证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为长江三峡、洋山港、苏通大桥、河北曹妃甸港、黄骅港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了有力的海事保障;严格水上运输危险品管理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安全、环保的水上环境。
第七,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与30多个国家和IMO、IHO、IALA、东盟等有关国际组织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双边或多边合作与交流,履约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我国也连续九届当选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
第八,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明显加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逐步健全,两级领导班子不出现重大廉政问题的目标顺利实现。文明创建与业务建设实现了有机结合,广泛推行政务公开,不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行风建设和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十五”直属海事系统工作取得以上成绩,是部领导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部各有关司局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的结果,是海事系统上下团结奋斗和努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部海事局,向徐副部长和多年来给予海事工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在座的同志们并通过你们向海事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表示亲切的慰问!
回顾五年发展实践,我们可以得出六个方面的基本经验:
第一,海事发展必须坚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的重大战略部署,积极主动,抓好落实。五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领导给予了海事工作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关注,多次视察,多次对海事的发展和管理提出殷切的希望和要求。近三年来,部领导120多人次到海事系统视察工作,极大鼓舞了海事广大干部职工。各级领导对海事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海事事业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稳步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保障。 “十五”海事取得的辉煌成就,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的结果。
第二,海事发展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保稳定。我们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在改革中求得了新发展。在水监体制改革的基础上,构建了“一省一局”管理模式。同时,积极开展海事执法管理模式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航标“管养分开”改革,整合了资源,提高了效能,完善了内部工作运行机制,维护了队伍的稳定,促进了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十五”海事取得的成绩,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关系的结果。
第三,海事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做负责任的部门和负责任的行业,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好水上安全管理工作,保持水上安全形势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党的纪律、坚持安全生产方针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海事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深化规律性认识,确立了“四区一线”水域、“四客一危”船舶等监管重点,着力预防预控,标本兼治,探索出了“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坚持长效管理”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新思路,取得了共识,赢得了社会的信任和支持。
第四,海事发展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正确履行职能。依法行政是新一届政府坚持执政为民的基本决策和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我们加大立法工作力度,制定、修改了一大批海事法律法规。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执法监督,严格实施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基本保证了执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同时,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代表国家履行公约义务。海事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
第五,海事发展必须坚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我们为国家、地方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决策的实施,营造了安全、畅通、便捷的水运环境。在重要水域和新兴港口,积极调整和改造助航设施。实施船舶定线制,提高了船舶营运效率,提升了港口竞争力。在港口建设、沿海沿江开发中,充分发挥海事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决策论证,保障了施工安全,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海事的社会价值得以彰显,海事的社会地位明显提高。
第六,海事发展必须坚持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我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六项措施,八项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深化文明创建活动,鼓励争先创优。党政之间、上下级之间、系统内外互相补台、互相谅解、互相支持。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工作氛围上下和谐,发展环境内外顺畅,为海事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这些经验是多年实践的结晶,要坚持和深化。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海事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从总体上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能力与水运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主动服务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与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不相适应;海事依法行政能力与以人为本、更为严格的公共安全需求不相适应。对此,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工作基本思路
“十一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交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已经明确。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开拓创新,乘势而进,实现海事又快又好的发展。
(一)“十一五”海事发展面临的形势
综合分析“十一五”时期内外环境,海事事业保持快速健康发展有诸多有利条件。第一,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出发,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环境友好成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海事在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和船舶防污染方面的职能发挥益发突出。第二,中央提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行政成为新一届政府坚持执政为民的基本决策和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这为海事完善机制、深化改革、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第三,水监体改全面完成,“全国海事一家人,水上监管一盘棋”的局面稳步推进。这为实现海事新发展提供了较好的体制保障。第四,中央和部党组明确提出发展运量大、污染小、占地省的水运,建设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水路交通运输体系。“十一五”末,沿海港口新增吞吐能力将超过80%,全国港口吞吐量达到72亿吨以上,水路货运量30亿吨左右,我国将从航运大国迈向航运强国。这为海事发展拓展监管和服务平台,实现做大做强目标创造了新的历史机遇。
同时,我们要看到,海事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挑战。第一,国家和地方水运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对海事支持保障的要求越来越高。第二,社会公众安全与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对海事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要求越来越高。第三,水上交通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海事监管手段和技术装备科技化、信息化程度的要求越来越高。第四,海事业务与国际接轨进程的不断加快,对海事扩大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履约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
总之,“十一五”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但机遇大于挑战。我们必须坚持用世界的眼光科学判断海事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努力从国际海事发展趋势、发展规律的角度把握海事发展方向,努力从我国经济社会特别是水运经济发展全局的角度审视海事的适应能力,努力从人民群众对水上交通安全与环保需求的角度提高海事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努力从系统外的角度认识和改进海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切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积极应对挑战,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交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上来,统一到推进海事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来,以海事事业的新发展来适应新形势,满足新需求。
(二)“十一五”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指标
“十一五”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部党组提出的“三精两关键”和“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安全畅通、有效监管、优质服务”的目标要求,以“全国海事一家人,水上监管一盘棋”和建设“三个海事”、实现“三个追求”、打造“三支队伍”为保障措施,以改革创新为强劲动力,切实加快发展步伐,全面提高发展质量,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能力显著提高,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综合能力和发展水平在经济执法队伍中处于最前列,确保“十一五”末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主要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主要指标是:
安全指标:水路客运运输亿人公里死亡人数、货运运输100亿吨公里死亡人数降至1人以下;万艘运输船舶重大事故率比“十五”期间统计平均数下降10%。
监管指标:加强对我国领海通航水域和专属经济区重要航路的水上安全监管,内河主要通航水域的重要航段有效监管100%;按计划逐步扩大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公司和船舶范围;水网地区船检机构100%实施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船舶在国外的滞留率低于各备忘录地区平均水平。
应急指标:海上人命救助成功率大于93%;距岸50海里内重要海域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150分钟,内河主要通航水域的重要航段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45分钟;“四区一线”和沿海主要港口一次溢油控制清除能力达到500吨。
保障指标:沿海重点建设海巡飞机、千吨级和30米、40米、60米级多功能巡视船、综合应急保障基地,建成覆盖中国沿海的AIS网络系统,更新完善VTS系统及沿海通信系统;进一步提高测绘和航标维护能力;沿海及内河公共安全通信覆盖率100%;内河重点建设满足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反应快速的通信信息系统,适合辖区特点的各类巡逻船艇、车辆及监管设施。
法制指标:法律法规基本满足海事发展需要;直属局、分支局两级机构的政务公开合规率达到90%以上,沿海和内河水网地区海事行政执法监督、考核中的执法过错和错案率不超过5%,发现的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得以100%追究;行政诉讼胜诉率达到90%以上;重大事故结案率及结案合规率均达到100%;沿海及内河水网地区海事机构重要行政许可项目实现网上办理,初步实现电子政务。
队伍指标:队伍整体素质和结构满足履行职责和适应海事发展的需要。培养出各专业高层次人才达到200人,其中在国际海事界有影响力的海事专家10人,国内各类高级专家50人。
管理指标:内部组织结构合理,资源配置不断优化,职责划分清晰合理,岗位权责具体明确,管理制度系统科学,权力运行全面受控,内部管理基本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行风指标:省、部级“文明单位”达标率9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95%以上;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干部执政能力明显提高,处级以上干部职务违纪、违法案件人数控制在年均0.5%以下;职工违纪率控制在0.2%以下。
(三)“十一五”期间的主要任务
我们要紧紧围绕“十一五”海事发展的总体要求,着力构建“九大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海事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海事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能力。建立完善以《海上交通安全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为核心的海事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国际公约的国内化进程。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确保依法行政。
二是建立健全海事管理政策、法规、理论和技术研究体系,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国际履约能力。研究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理论和规律,提高海事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加强海事调查,为预防水上交通事故提供对策和技术指导。在国际海事公约的框架内,加强国际交往,提高国际公约、技术规范制订、修订的参与度,提升权威性。
三是健全船舶有效监管体系,确保船舶适航。强化船舶安全检查、船舶登记工作、船舶检验行业管理。加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监控。建成全国船舶技术数据库。规范非运输船舶的监督管理。全面建立船舶安全诚信管理机制,实施国际航行船舶质量综合管理体系。
四是健全船员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船员适任。建立健全船员闭环管理机制,加强船员实操能力监督检查。加强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及水上资历、违章违法行为的分析,提高航海教育培训和船员管理的针对性。重视提高内河船员整体素质。
五是健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体系,确保货物适运。进一步深化开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专项整顿,加强源头管理。建立危险货物申报诚信管理机制,完善船载危险货物信息系统,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的瞒报、谎报等违法行为。
六是健全防止船舶污染管理体系,保护水域环境。加大防污执法力度,全面履行防污监管职责。建立重大油污事故应急反应体系,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的省级应急反应体制和应急计划,建成沿海和内河重点水域的溢油应急反应基础设施。建立国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实行船舶油污强制保险。建立船舶油污水、压载水、生活污水和固体废弃物跟踪系统,确保达标排放。
七是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继续完善“一案三制”,建立快速、有序、高效的海事专业化应急反应队伍,加快长江巡航搜救一体化建设,定期组织海上搜救演习,提高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险情的抢险救援协调能力。
八是健全通航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畅通。科学合理规划通航水域,在重要水域逐步实施区域性管理。加强水工作业管理。建立定期向社会通报通航环境综合情况制度。制定通航环境的评价标准。实现对监管水域的全方位、全天候的立体监控。
九是健全航海保障综合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优化航标配布,改善助航效能。扩大电子海图的应用范围和服务领域,增强海图现势性。制订并实施航海图书资料系列化方案。发挥海事测绘功能,为各类水上活动提供水文、气象、航道等信息服务。加强水上通信管理,确保水上通信安全及时畅通。
(四)“十一五”海事发展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十一五”期间,海事发展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在着力构建“九大体系”的同时,要认真解决好八个方面的重大问题,强基固本,以内促外。
第一,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海事工作全局
在海事发展指导思想上,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满足社会公众对水上交通日益增强的安全与环保需求作为海事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水上安全形势稳定。在海事发展理念上,要按照“全国海事一家人、水上监管一盘棋”的要求,坚持以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为中心,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既要加快发展速度,又要注重发展质量,统筹全国海事以及海事系统内部业务、行政、党群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海事发展规划上,要按照国家和部的发展规划要求,突出战略性、前瞻性、科学性,依靠科技进步,合理配置资源,注重与地方或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的结合和统一。在海事发展措施上,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三精两关键”和“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安全畅通、有效监管、优质服务”的要求,建设“三个海事”,实现“三个追求”,打造“三支队伍”,实现海事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实现海事事业的又快又好发展,为水上交通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第二,关于依法行政
实现海事新发展,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作基础。要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要强化执法监督,要落实执法责任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第三,关于深化改革
顺应系统内外部环境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必须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破解制约海事发展的各种难题。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推行科学民主决策,建设责任型、服务型海事管理体制。要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海事行政执法体制。要加快执法队伍公务员转制及相应的配套改革,研究实施职衔制。
第四,关于规范管理
科学规范的管理,对于充分发挥海事系统内部各个要素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要以建章立制、理顺关系、完善机制、整合资源、提高效能、转变作风为重点,抓机关、促基层、打基础,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海事管理机制,从传统的、粗放式的管理向充分依靠科技手段的科学化、信息化管理转变,从习惯型、经验型管理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转变,从单纯要结果向控制全过程转变,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质量,靠管理保安全,抓管理促发展。
第五,关于提高创新能力
要在总结继承海事系统多年来积累的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始终将提高创新能力摆在突出位置。要把握时代特征,及时调整发展战略,使海事的各项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相协调、相适应。要面对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调整工作部署,确保监管到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及时制订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政策措施,做到主动融入、超前服务。要充分利用海事工作与国际紧密联系的有利条件,积极借鉴和引进国际先进的经验做法和技术手段,提高海事管理水平。要建立健全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科学配置经费、资源,激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创造潜力。
第六,关于加快基本建设
实现海事新发展,必须以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和装备为保障。要紧紧围绕海事发展战略,科学规划,加快建设,满足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快速反应的海事立体监管要求。要按照“着眼未来,注重实用,加强基层”的原则,从影响职能发挥和监管工作最薄弱的环节入手,提高监管装备水平。要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单位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改善基层的办公条件和执法手段,提高一线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要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水平。要拓宽基本建设投资渠道,形成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及全社会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第七,关于加强队伍建设
实现海事新发展,队伍是根本,人才是关键。要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工作机制,要以执法队伍建设为基础和重点,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制度上入手,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廉洁高效、执政为民的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一支热情服务、作风严明、素质过硬、严格执法的海事执法队伍,建设一支业务权威、技术精湛、在国际国内海事领域具有较大影响、能够代表中国海事最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和拔尖人才队伍。
第八,关于凝心聚力,维护团结
凝心聚力,形成共识是实现海事新发展的重要基础。要积极推进具有鲜明海事特点和时代特征的文化建设,培养和树立在海事系统内有公认、交通行业有影响的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鼓舞系统全体职工投身海事新发展。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强化干部职工的归属感,增强凝聚力,激发创造力。要做“一家人”,肯干“份外事”,珍惜和维护好系统当前团结稳定、干事创业的大好局面,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三、200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6年是“十一五”的第一年,也是做好“十一五”海事工作的关键之年,任务非常艰巨。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全国交通工作会议和全国海事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各项工作部署,开好局、起好步。重点要做好以下十一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
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已经纳入交通部的今年重点工作目标。各单位要按照部局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以加强内部综合管理为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逐级丰富活动内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规范管理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制定和实施。要通过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进一步理顺内部关系,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全面提升海事系统整体管理水平。
(二)积极维护水上安全形势稳定
要认真吸取埃及“萨拉姆98”沉船事故教训,加强监管,关口前移,标准上移,重心下移,确保实现运输船舶死亡失踪人数比2005年下降3%的目标,具体做好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要开展好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明确职责分工,相互密切配合,推动乡镇渡船、渡口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要深化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工作,确保规模滩涂造船基本得到取消,低质量船舶得到全面治理;要继续加大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力度,规范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危险货物谎报、瞒报等违法行为;要组织开展好渤海湾、舟山水域客船消防、救生专项检查和长江干线船舶消防专项检查活动,切实提高船员的消防意识和实操水平;要做好船舶及相关作业专项检查和MARPOL公约附则I集中会战检查活动,全面落实防污染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海上通信秩序专项整顿活动;要积极推进长江干线海事与航道、通信和港航公安联合执法,促进长江黄金水道建设。
二是强化源头管理。要全力做好第三批国内航运公司及船舶实施《国内安全管理规则》工作,进一步加强交通行业中央企业的安全管理。要在总结安全诚信船舶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诚信”管理范围。启动对船旗国质量综合管理体系研究成果的应用。要加大验船质量责任过错追究力度,保证船舶检验各项管理规定的落实。要建立健全船员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船员的档案管理,组织开展海船船员档案的交叉互查,切实提高船员素质。要组织实施海事调查官分级管理制度,强化海事调查职能。要抓紧做好对现行客船技术标准的调研,探索我国现行船舶技术标准向国际标准靠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要抓紧研究根本解决渤海湾水域安全问题的有效措施以及私人游艇、水上漂流等新兴管理对象的特点规律,确保监管到位。
三是加强重点监控。要把渤海湾客滚船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做好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和重要时段的监管工作。要严格落实重点跟踪船舶监督检查规定,对高龄营运客滚船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立即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准放行。要加强施工水域和施工船舶监管,加快长江干线、渤海湾老铁山水道、琼州海峡船舶定线制步伐。
四是加强事故应急。加强海事船艇人员巡航救助能力培训。要以渤海湾客滚船搜救应急方案为重点,完善各种险情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和搜救力量数据库。要全力做好第二季度渤海湾海上安全演习工作,检验预案,锻炼队伍,发现问题,完善措施。要完善医疗联动机制,形成中国海上医疗网。要完善水上船舶污染应急反应机制,推进“油污基金”建立和应急反应计划的制定实施,加强溢油基地建设,提高船舶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三)努力推进依法行政
继续做好《海上交通安全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船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制订《国际航行船舶保安规则》、《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船舶安全检查规则》、《航运企业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治污染管理规定》,完成沿海航行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2006年修改通报和天生桥库区船舶法定检验暂行规定。组织对执法责任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海事执法人员的执法风纪情况进行对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做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宣贯工作,推进网上办理海事行政许可。组织对贯彻落实便民措施情况进行调研。
(四)全面深化三项改革
一是深化海事执法模式改革,调整完善海事管理机制,建立适应各级海事机构职责定位和海事工作发展需要的机构设置,总结经验,规范做法,统一标准,提高效能,把海事执法模式改革推向深入。二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依照《公务员法》,研究和实施加强队伍建设的方式和方法,积极争取解决公务员编制和总编制等问题;继续研究并开展海事技术职衔制试点工作;抓紧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研究,做到依岗设职,因才而用,充分调动和发挥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深化分类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三产”管理,做好航标“管养分开”改革工作。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修订和完善人才发展规划,继续引进各类人才,加强对船长、轮机长引进,推进人才结构调整,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优化人才的成长环境,建立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培训质量。继续推行评聘分开,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机制。加快拔尖人才队伍的业务创新能力建设,抓紧培养综合类管理人才和复合型人才。
(六)进一步加强财务、审计和固定资产管理
加强财务管理,积极配合财政改革,作好财政预算和实施,调整和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将财政倾斜政策落到实处。注重财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加强规费管理,确保完成年度规费征收指标任务,不发生严重漏收和违规代收费用。加强工资管理,确保各局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不超过部局下达的控制数计划。加大审计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继续组织对系统剩余部分经济实体经营管理情况以及部分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巩固船舶“管用养修”活动成果,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建立“管用养修”长效机制。
(七)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抓紧做好“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开工建造北方海区千吨级巡视船、60米级巡逻船和大型航标船。加快基层海事站点业务用房、海事船艇停靠设施和已经立项的船艇基地的建设进度。完善海区航标总体布局规划和航海图书资料总体框架,做好CCTV建设技术规范、航测船艇建造用户要求以及海区航标维护质量考核标准的修订、制订,完成港口航道图和电子海图的更新再版和航路图的编绘。抓紧建设部分重要水域海事助航信息平台,做好福建沿海航标改造、琼州海峡定线制航标配布、东海领海基点航标、继续推进海区航标遥测遥控系统工作,进一步完善沿海岸基AIS骨干网络。
(八)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
有效整合VTS、AIS、CCTV、DSC、GMDSS和船舶报告系统等监管资源,形成以VTS、AIS、CCTV、GMDSS系统为依托的海事监管网络平台。启动海事应急指挥辅助系统试点工程建设。启动海事信息三期工程前期工作。有效整合海事信息系统业务数据资源,做到资源共享。推广应用“一卡通”工程,实现船舶登记数据的集中管理。推广应用非统考船员考试软件,继续推行船员无纸化考试。积极开展海事业务系统与地方口岸、地方海事数据交换接口及相关标准研究。完善海事信息规划、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标准及机制,确保海事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九)着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能力
继续保障战略物资运输安全畅通。配合沿海和内河水运建设,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的海事保障工作。组织实施长江干线、渤海湾老铁山水道、琼州海峡的船舶定线制工作。积极参与京杭运河、川江和三峡库区等内河的船型标准化工作。指导扶持船员培训机构建设,扩大船员培训力量,为农民脱贫致富和扩大就业搭建新平台。
(十)进一步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
要积极参与国际海事事务,组织好在我国召开的IALA 大会、FERNS会议,举办深圳国际海事论坛。做好IMO成员国自愿审核机制研究工作,争取尽快在我国推行自愿审核机制,确保我国第一批进入“白名单”。推进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10月在上海举行第二次会议。
(十一)深入开展行业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落实“六项措施、八项要求”,严肃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全面推广创建“安全畅通文明”航区(航线)活动,积极推进海事文化建设。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海事社会影响。继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特别是要针对“十一五”海事建设投资加大、步伐加快的情况,做好廉政工作,增强防范能力,保证不出问题。
同志们,“十一五”海事新发展任重道远,2006年是关键的一年。我们一定要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实现“十一五”海事又快又好发展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路过.
这样的帖子对大家来说几乎没有什么意义,但是还是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谢谢
没用可当资料看看,多少还是有点益处的。
至少证明政府重视海事系统嘛,呵呵!
交通部最重视的就是海事和救助这一块!